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就攝影記者被推跌發出聲明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就有攝影記者今天於旺角行人專區採訪時被多次推倒受傷作出以下聲明: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就今午在旺角行人專用區的示威中,《壹週刊》攝影記者羅國輝採訪時被示威者阻擋鏡頭並蓄意推倒受傷表示憤慨。

攝影記者的職責是要站在前線,盡量全面採訪每一件社會事件發生的過程,採訪期間遇意外面對危險有時在所難免。惟近日香港演變成肢體衝突之請願示威越來越頻繁,威脅到香港攝影記者的工作安全,令同業們受到不必要的損傷。

本會希望香港每一位巿民行使言論自由賦予之權利的同時,尊重他人之人身安全,並強烈要求警方秉公執法,維持治安,讓傳媒可以不受威脅之下確保港人得到適當的知情權。

 

傲慢失落與矯揉造作

編按:文章為會員投稿以回應陽光時務第53期有關文章,內容與觀點不代表本會立場,陽光時務的文章連結如下:(97後香港的英式文化活動:大不列顚的傲慢與失落 攝影/ 秦偉)

傲慢失落與矯揉造作

英超建德

五月二日出版的第53期陽光時務週刊,有一輯照片和兩篇相關文章,題目是《97後的英式文化活動 :大不列顛的傲慢與失落》。照片中的人物是香港國際七人欖球賽的球迷,相關文章分別為作家評論和攝影師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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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想知道照片中是否全部是英國人。從題目看未必是,因為說的是活動。從作家評論看,又好像是:「這些從與中共帝國的殖民地爭奪戰中敗下陣來的英國人,只能在小欖球場上戰鬥然後在場邊買醉」。在攝影師手記中,則模稜兩可:「這些來自各地的球迷以弄潮者的身分介入球賽活動,身穿奇裝異服造型荒誕……….在一浪接一浪嘉年華式的衝激背後,也許是英國人在此時此地再次尋回他們的傲慢與失落。」

為什麼要知道照片中是否全部是英國人呢?若然是,則兩篇文章能對應照片。若然不是,重點只是活動,則活動本身無所謂傲慢或失落,這些都是形容人的態度,從兩文所見,重點亦放在英國人身上。作家評論說:「香港從此必然與他們沒有嚴肅的關係」;攝影師手記說:「Peter 是從前殖民時代的官員,現在回到英國老家生活,可謂無官一身輕,少了當年的一份傲慢」,另如前述:「也許是英國人在此時此地再次尋回他們的傲慢與失落。」

若照片中並非全部是英國人,對作家和攝影師最有利的解釋是:這項有英國人參與的活動,反映他們的傲慢與失落。然而,卻不能從照片反映出來,因為並非全部是英國人,不知哪一張反映,哪一張不反映。

就算照片中沒有其它國藉的人,兩篇文章能對應照片,亦帶出另一問題:在場其它國藉的人都如此打扮參與,如攝影師說:「這些來自各地的球迷以弄潮者的身分介入球賽活動,身穿奇裝異服造型荒誕」,英國人身穿裝異服,非英國人也身穿裝異服,兩者有何不同?如此打扮是否合符反映大不列顛傲慢與失落的最佳解釋,還是只有英國人如此打扮才具有這意義,其它國藉的人同場如此打扮的意義是什麼?如何辨別兩者不同的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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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w finder : find a view﹕你在拍攝什麼?

(原文刊2013年5月11日明報星期日生活)

【明報專訊】Robin Williams在電影One Hour Photo(戀相狂)中提及家庭相簿時說:No one ever takes a photograph of something they want to forget(沒有人會拍一些他們想忘掉的東西)。

人總是善忘但又渴望留下美好的回憶,過往我們將個人記憶放在私人領域,例如日記和家庭相簿;相對個人記憶的是公共記憶,這種記憶多涉及較重大的事件,例如 歷史、政治、環境和社會等。但隨覑我們更積極地利用照片保存我們所見的事,現代攝影的社交功能大大提升。當照片上傳至不同的網上社交系統,這種個人與公共 的記憶空間開始融合,兩者變得難以分割,社交網站背後隱藏是一個記憶系統,與以往私密日記和家庭相簿不一樣,儘管不是你的預期,你上傳至網絡的照片總有不 同的陌生人在觀看,網絡上留存的不只是你個人的記憶,還有的是公共記憶。

為誰而拍?

每日社交網站Facebook上傳和轉發的照片數量約三億張(次)。若以十億用戶計算,平均每人每日上傳三張至Facebook(還不包括其他圖片分享網 站、博客、個人網站等)。當中的照片、影片和文字都按時間編排好,我們只要連接上網絡就可以再次重溫數個月前的朋友聚會、一年前的自拍照,這些個人照片對 大眾也許沒有需要,但當照片上傳至網絡,這些個人記憶就有大眾做後盾。過往我們影相的目的是記錄重要的事情,如﹕畢業、結婚、旅行、嬰兒成長等,一般情況 下,每張照片都有一定的事件在背後支撐,我們希望留下事件,於是我們拍照。但隨覑現時攝影成本的大跌,拍攝需要的動機顯得不重要,照片意義變得模糊,因此 不管是手上一杯咖啡、一份早餐, 我們都要上傳到網站讓別人看到,這些照片大多有一種吸引他者眼光的渴望,對拍攝者也許具有一些意義,但對他者卻大多沒有意義。對現代人來說,也許只有拍攝 下來, 眼前的片刻和感覺才能真正轉化為屬於自己,但照片目的卻是留給別人。

現在智能電話大多擁有兩個鏡頭,在一般使用環境下,後面的鏡頭用於拍攝眼前所見的事,前面的鏡頭用於拍攝自己或與友人的肖像。每天Facebook上那三 億張照片,我們難以估計用是前鏡頭還是後鏡頭拍攝,但不難想像自拍的起碼佔有百萬張以上,如果我們只是想表達自己當下身處的環境,我們大可用後鏡頭拍攝現 場環境,為什麼我們還要使用前面的鏡頭拍下自己的樣貌?

公元前1365年的「自拍」

自拍絕對不是新興的產物,早在1840年,法國一名財務官員Hippolyte Bayard因在發明攝影術競爭中落敗失去巴黎科學院的贊助,於是他寫信並附上歷史上第一張自拍影像——「扮演溺水男子的自拍照(Self Portrait as a Drowned Man)」抗議。這張裸露半身雙眼緊閉的男子,並不單純只是拍攝自己,而是帶有「扮演」覑其他角色的意義。這張自拍照並不是橫空出現,而是經歷多年應運而 生的,自拍照可以說是自畫像(Self-Portrait)的另一種形式。早於公元前1365年埃及法老Akhenaten的雕塑家Bak已經完成自己與 妻子Taheri雕刻作品,雖然身體比例和雕刻技術不成熟,但都有自畫的揭示功能。其後,就要追溯到15世紀文藝復興時期,法國藝術家Jean Fouquet於約1450年創作的自畫像,這幅自畫像普遍認為是西方傳統中現存的最早的自畫像。藝術家繪畫自畫像時,都是利用鏡子倒影繪畫出來,美國社 會心理學家Charles Horton Cooley在Looking-glass self概念中提到「人們彼此都是一道鏡子,映照覑對方」,即透過他人的眼光,建立自我主體。在自拍過程之中形成一個迴路關係,通過鏡子/屏幕的反照來觀 察而成為作品的自畫像/自拍照又再次成為反映現實的鏡子,一個自我探索的循環由此開始。自拍照在一定程度記錄了對自己異化的認同,但自拍者擁有創造者和主 體的雙重身分。從照片中,我們擺動覑不同的表情和動作目的正是主體性的表達,我們渴望別人凝視,但又怕失去自己。

想表達什麼?

曾自稱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郭美美於網上上傳的名牌手袋、手表、跑車、別墅派對照片,炫耀的是財富;藝人陳冠希與 女性朋友的情慾照,炫耀的是性。照片其中一種社交功能是「表現自我」,即表達當下你身處的環境與狀,拍攝的動機可以是出於自願又可以出於非自願;例如你 因為人際關係被迫出席一些婚宴場合,無論你如何不滿,一般人還是會擠出滿面笑容與新人合照,這種照片功能是一種表現,表現你已經到場並表面上因為一對新人 的婚宴而開心。此外,表達的情可以是好或壞;可以是郭美美的炫耀財富,可以是政治難民要求援手時表達的苦。正如況奧地利作家Stefan Zweig解釋藝術家與自畫像關係時所言﹕「他們身上有一種衝動,塑造自己,保存自己,將自己作為自我來認識,為認識自我;我去解釋自己」。這些照片有一 種預先期望被人注目的功能,它們或多或少帶有一些訊息渴望表達。

照片有著千變萬化的題材,但有覑「笑容」元素的一定不少,當我們面對相機,大部分人無論心情如何,基於本能大多數也會立即擠出笑臉。正如我們打開家庭相簿時,看 到的都是一張張充滿笑容的合照,這些笑容背後或真或假都表達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除非特別原因,否則多數人也希望自己被拍得「更好 」。根據美國攝影史家Geoffrey Batchen的說法「家庭攝影」是攝影者與被攝者如何應對社會議題的證據,例如照片的構圖和身體姿勢。相信沒有多少人希望看到與自己或家人有關「吵架」、「離婚」和「死亡」為題材的照片,喜悅的照片證明一些曾經發生的歡樂點滴,帶覑自我說服的功能和不真確的記憶,利用照片來描述他們理想的生活,並將 生命上不如意的事情從記憶中撇除。

那麼如果我們拍到不愉快的照片怎麼辦?很簡單,直接移除它吧。

(作者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主席)

文:蕭文超

編輯:方曉盈、顏澤蓉

view finder : find a view﹕嗜血的鏡頭

【明報專訊】早陣子無铫一套以男記者與女警察為主角的電視劇有一句對白刺中了我的神經,話說男記者在教導新同事如何當個「好」記者時說:「發生咩事都影鰦相先,見到隻鷹 等緊垂死鮋小朋友都係影鰦相先!」這裏說的應該是南非攝影記者Kevin Carter拍的那張名為《飢餓的蘇丹》,照片內容是蘇丹內戰到處饑荒,一隻禿鷹在餓得皮包骨的女童不遠處徘徊,不難令人想像女童的下場。電視編劇或許認 為這樣的對白能點出普羅百姓對記者的認知,但他未必知道攝影記者在拍攝苦難時面對的心理掙扎與承受的痛苦。現實中的Kevin Carter在獲得普立茲新聞獎後遭受千夫所指,罵他不理女童死活只顧向老闆交差,最後他走向自殺的絕路。

月中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震驚全球,美國國民除了關心追捕行兇者的進展,報章刊登的照片亦是另一個廣被討論的話題。美聯社那張警察與自願者把被炸斷雙腳的 Jeff Bauman推往救援的照片肯定最讓人瞪目結舌,有些讀者或許會認為畫面太過血腥恐怖故不應刊登,相信連美聯社編輯室亦對讓照片是否適合發放經過一番商 討,最後美聯社共發放了同一照片的兩個版本,另外一幅把傷者雙腿下半血肉模糊的部分裁去。

選取血腥照片準則

我請教了在大學兼職任教新聞攝影的現職《明報》圖片編輯郭慶輝有關選取血腥照片的準則,他表示最理想的做法當然是無任何審查的情下刊登照片,因為攝影記 者最重要的職責就是忠實地記錄事件,攝影記者拍到的照片只要不涉及做假就應該刊登。但現實中編輯對如何選擇照片還有很多其他考慮,例如要考慮讀者(如學 生)能否接受內容會令人不安的畫面。

紐約的Daily News選擇了另一種方法去保護讀者的眼睛,編輯室決定將Boston Globe攝影師John Tlumacki拍到的照片左方女傷者的腳傷用photoshop隱去,使畫面上看起來相對沒那麼血腥。然而這做法很快被其他攝影記者發現兼在網絡世界炮 轟這做法完全違反新聞攝影道德。National Press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的專業操守第六條指明(見註),編輯不應操控、加減影像內容以達至誤導的效果。Daily News的做法明顯違反了操守。

保護讀者還是自我審查?

以上兩例正好點出現實中的傳媒很多時或因為保護讀者,或因商業考慮而自我審查,大大收窄了刊登照片的尺度。約翰‧伯格(John Berger)在與尚‧摩爾(Jean Mohr)合著的《另一種影像敘事》(Another Way of Telling)裏這樣寫覑:「報道攝影故事屬於一種目擊報道(eye-witness accounts),而非說故事,正因此我們必須仰賴文字說明,來克服影像中無可避免的曖昧含混(ambiguity)。含混曖昧在採訪報道裏是不被接受 的,但在說故事裏卻是無可避免的。」我不是鼓勵媒體嗜血,而是新聞攝影既然以目擊報道為首要責任,就應該盡量忠實地呈現攝影記者的紀錄。

再者,淨化的影像不代表現實中的受害者能免除受苦。即使Kevin Carter照片中的蘇丹女童活下來,其他千千萬萬因戰火同樣在遭受饑荒的小童又活下來了嗎?照片經過剪裁,那波士頓爆炸案中Jeff Bauman的雙腳就沒被炸斷嗎?攝影記者不是在以他們的存在與見證去警惕、呼籲、關懷甚至嘗試拯救世界嗎?

先拍照還是先救人?

與Kevin Carter命運迥異的,是美聯社攝影記者Nick Ut,他在越戰時拍下9歲女童Kim Phuc跑向相機逃離南越軍方投擲的凝固汽油彈的相片後,更把Kim帶到醫院請求醫生拯救她。Nick更一直像叔叔一樣時常探望Kim並與她成為好朋友。 若要問我攝影記者每當面對「先拍照還是先救人」這個問題,我只能無奈但坦誠地告訴各位,每次情都不同,根本沒有金科玉律可以遵守。攝影記者既是記者亦同 時是一個人,拍照不是他唯一可做的事;但同時攝影記者亦不是專業救護人員,遇上突發情他亦未必懂得或有能力去救人。

Diane Arbus說過:「我真的相信世界上有些事情如果我不拍下來,就沒有人會看見。」magnum(瑪格南)圖片社創辦人之一,Henri Cartier-Bresson (布烈松)發給會員的備忘錄這樣寫覑:「我想提醒各位,瑪格南的成立是為了讓我們,事實是迫使我們,用自己的能力與解讀,為我們的世界與時代留下見證…… 當標誌性事件發生,或許並沒有什麼賺頭,但只要你在場,就應當用照片的方式介入我們鏡頭前發生的事,毫不遲疑地犧牲物質享受與個人安全。」願攝影記者們繼 續為大眾留下見證,編寫歷史。

(作者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執委)

註: https://nppa.org/code_of_ethics

文:何家達

編輯:蔡曉彤

副主席林亦非先生請辭

本會遺憾宣布,副主席林亦非先生已於較早前,以個人事忙及與其他執委理念出現分歧為由辭任,任期於今日(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屆滿。本會嘗試挽留不果,故無奈接受其請辭。今後林先生一切在外行動及言論,均與本執委會無關,特此通知。
根據本會會章規定,執委會空缺將會由執委會選舉最高票落選者,即李澤彤先生(明報)接任。本會將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日,根據本會會章規定於執委會內改選副主席,結果將於選舉後廿四小時內公布,敬請留意。

本會感謝林先生在任期間之貢獻及付出,謹祝林先生前程似錦,身心康泰。

view finder : find a view﹕尼日利亞妓女的床褥

文:何家達(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執委

原文刊 明報星期日生活﹣2013年3月31日

柯達創辦人George Eastman說過:「We were starting out to make photography an everyday affair, to make the camera as convenient as the pencil.」當第一台柯達相機面世的時候,它的售價大約是人均收入的三倍,Eastman知道要生意成功必須降低相機成本,讓人人都可以擁有相機,成 為業餘愛好者(amateur)。現在是人人擁有相機(手機),但鉛筆已成歷史的年代,但港男港女對照片的追求只是清楚拍攝「我今日食鰦乜№」。

照片到底為何吸引?《紐約時報》訪問了以複雜構圖見稱的瑪格南圖片社攝影師Alex Webb(見注1),被問到紀實攝影與純美學考慮的關係時(What’s the relationship of documentary or journalistic content and purely aesthetic concerns in your work?),Alex用他在海地的照片帶出他拍攝時的經歷與想法,「My photographs tend to raise complicated questions rather to give easy answers」。我想,照片其中一樣最有價值的功能就是如此。

背對鏡頭的黑暗

「睇唔明張相」是最常被用以否定「重口味」照片的藉口,但Alex Webb正正想告訴讀者,照片是讓大家認識世界的窗口,用影像探索地球村未知的一面。請容許我將2013 World Press Photo日常生活圖片故事二等獎(見注2)歸類為「重口味」的例子之一,意大利籍攝影師Paolo Patrizi拍攝由尼日利亞偷渡至羅馬從事性工作的女性,他們為了賺取歐元寄回家鄉以改善生活,但又礙於欠缺工作技能,只能在羅馬郊區以簡單的脇單被褥 搭出「工作間」,賣肉求生。

我說這組照片「重口味」,是因為它既不像體育 組照片那樣有激烈的動作或運動員的面部表情特寫,又沒有衝突新聞那類炸彈橫飛屍橫遍野的震撼,這組照片只有一個個背對鏡頭的黑人女性在草叢中或坐或站,有 些照片甚至只有孤寂的脇褥、堆積如山的棄置紙巾在晚霞餘暉中靜待黑暗。這類照片沒有「一見鍾情」式的即時視覺衝擊,而是要求讀者在知悉事件背景後,從照片 的環境與場景設置中「想像」故事主人翁的生活。

來自尼日利亞的妓女 Paolo Patrizi拍攝的專題圖片(World Press Photo)

「來自尼日利亞的妓女」將 讀者帶到羅馬郊外的不知名草叢中,並以「在正常情況下不應該出現在草叢中的床褥」這一元素作為刺點引起問題,

以「為什麼有這麼多突兀的脇褥在草叢中出現」 來讓人關注妓女出現的成因與後果。尼日利亞妓女既對羅馬造成社會問題,以偷渡形式販賣人口亦掀起人道問題。Paolo的照片既是社會問題的佐證,亦同時是 歷史的一道註腳。我們至少知道不只香港有人要住ṃ房執紙皮,遠在歐洲更有人是用如此「不堪入目」的方式生存。

新聞攝影以影像發問、深究,並嘗試改變世界。Truth Needs No Ally: Inside Photojournalism在解說攝影能否改變世界時曾這樣說:「Photojournalists are not always aware that the pictures taken today are the history of tomorrow, or that pictures taken for specific editorial purposes may resonate beyond their original boundaries, having a far-reaching impact on the public’s consciousness, or indeed that the world is made better by their being taken.」我們不知道照片能否直接改變世界,但至少它為我們記錄並存檔,在時代的發酵下,或許照片能超越它本身的功能影響世界。

新聞照片的價值

外國的月亮並不比香港的圓,改變我們生活的社會或許是本地攝影記者的使命之一。雜誌攝影記者曾梓洋在剛過去的《前線‧焦點2012新聞攝影比賽》(見注 3)中,憑拍攝去年反國教運動的圖片故事奪得圖片故事組亞軍。作為評判之一的資深紀實攝影師沈允逸特別指出這輯照片不像傳統圖片故事那樣以線性敘事手法陳 述故事,每張照片之間並不直接指涉順序,卻又隱含微妙關連,正正是那種幽晦又抽離的感覺讓人對國教運動產生問號與反思,引人入勝。

曾梓洋拍攝的反國教圖片。(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提供)

《明報》副圖片編輯郭慶輝和《蘋果日報》攝影總監鄭逸宇曾在一個新聞攝影講座談到本港報章新聞照片的角色與應用。郭慶輝指出新聞照片應該起到說明書式作 用,為新聞事件蒐集證據,解說事件來龍去脈,必要時更要犧牲影像美感以達至最佳說明效果。然而,鄭逸宇除了肯定新聞攝影具備說明書的價值外,更多時候,新 聞照片還肩負起發掘生活趣味,以影像獨有的視覺美學來啟發讀者思考的功能,否則照片則淪為沒有生命力、只為文字服務的調味料。

照片的曖昧性是引發、導航讀者發揮想像力的催化劑,照片作為見證的功能,與其美學並不一定矛盾。能結合新聞性與美學的新聞照片才有機會留住讀者的眼睛,而讀者的口味需求直接影響媒體的供應品質。香港大眾的視覺欣賞能力進步與否,主動權一直都在讀者手裏。

(1)lens.blogs.nytimes.com

(2)www.worldpressphoto.org

(3)hkppa.net/frontline2012_result?album=3&gallery=43

《前線‧焦點 2012》周年新聞攝影比賽結果公佈

由香港攝影記者協會舉辦之《前線‧焦點 2012》周年新聞攝影比賽,評審 於 2013 年 3 月 9 日下午,假石硤尾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協會會址舉行。 今屆比賽共收到 96 名參賽者合共 1,757 張作品,分 7 個組別進行。經 過 7 位評判共同對每組 3 個回合的淘汰,比賽結果如下:

今年新增設:年度圖片 Photo of the Year

評審的話:

此獎項並不是整個比賽最大的獎項,得獎作品並不一定是整個比賽最優 秀之作品,也不全然是所有評判最心儀之作。「年度圖片」應要承載一 個與港人息息相關的信息,而 2012 香港正值回歸 15 周年,香港人面 對的困難或社會氛圍很大程度上是源自「一國兩制」,此得獎圖片點出 了香港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完整得獎作品圖輯請進入以下網頁:

《前線‧焦點2012》比賽結果

評判名單 七位評判如下:

Pedro Ugarte – Photo Director for Asia Pacific, AFP
高志強 – 攝影師
岑允逸 – 紀實攝影師、策展人
陳麗珊 – 出版人
潘達培 – 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專業顧問
曾維德 – 資深新聞攝影師
羅欣欣 – 香港文化博物館一級助理館長 (當代藝術)

恭喜所有得獎者!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執委會
2013.03.09

香港記者和攝影師於北京遇襲譴責聲明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獲悉,今天(3月8日)下午,港台電視部、無線電視、商台及NOW電視的記者和攝影師於北京採訪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妻子劉霞期間,在其住所附近被不知名人士襲擊,導致受傷和器材損毀。

本會對於持有合法記者證的記者和攝影師遇襲,予以強烈譴責, 同時對內地公安對不知名人士襲擊記者行為, 視若無睹感到極度遺憾,促請當地執法部門跟進事件, 以及公正調查,並盡快發還沒收的記者證和賠償財物損失。

前線雜誌第一期 – 杭大鵬 我爸爸的最後幾天

我爸爸的最後幾天

2002年9月,我的父親離開了人世。

在醫院裡陪伴他的最後幾天,看著他病情逐漸惡化,意識日漸模糊,我才發現以攝影為職業的我,居然沒有好好的幫自己的爸爸拍張照。隨手用著包包裡的定焦小相機與幾卷底片,紀錄下爸爸最後的身影,也思索著生命的歷程,回憶著父親陪伴下的成長過程。

有人說,攝影記者是「旁觀他人痛苦」的工作,這組照片算是一段審視自我哀傷的過程。每按下一次快門,心裡的情緒都在糾結與翻騰,紀錄下的不止是我爸爸的最後幾天,更是那段日子的內心情感吧。

一天早上,我的媽媽打電話給我,老爸昨晚昏迷意識不清送醫院急診,要我回家一趟,趕回老家時爸爸已經從急診轉到病房,等待進一步的檢查。老爸時而昏迷,時而自言自語,沒法溝通。病房窗外的陽光照了進來,看著自己的影子與床上昏迷的老爸,孩子都是在父母的影子下長大的,這點直到我生了女兒當了爸爸後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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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Press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