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達﹕The Camera is mightier than the Sword

讀傳媒的人一定學過The pen is mightier than the sword這句話,出自英國作家Edward Bulwer-Lytton舞台劇Richelieu的台詞,文字的力量及其影響力有時的確比一把劍對他人造成更大的傷害。傳媒人以此為警惕,新聞報道要中肯,過得自己過得人,良心似乎是記者這個職業的必要條件之一,否則弄筆桿子為權力機關作宣傳喉舌,淪為政治工具則萬劫不復。然而在人人攝影和社交媒體大行其道的年代,恐怕我把句子改成The camera is mightier than the sword相信沒有人會反對。

柯達公司始創人George Eastman曾經說過:「We were starting out to make photography an everyday affair, to make the camera as convenient as the pencil.」現今還會用鉛筆的人,除了莘莘學子外,相信已經寥寥可數,但每人擁有至少一部具拍攝功能的智能電話則毫無懸念。外國一個走火警告標語寫到:「In case of fire, please leave the building before posting it on social media.」可窺見現代人沉迷社交媒體的程度。

在社交媒體一日千里的今天,以照片傳播資訊老早不再是傳媒人獨享的專利,只要在facebook設立一個fan page專頁任何人都可以自稱記者,拍張照片寫點似是而非或是感情氾濫的文字呃吓like,這才發現原來當記者這麼容易。

把涉事者的樣貌公諸大眾

一些人氣網民的status引起廣大迴響後,普通市民發現原來自己也具備當記者的本能,爭相模仿將生活中各種自己看不順眼的事拍照然後放上網供朋友討論/聲討/恥笑/批判一番,於是年輕人在地鐵不讓座、司機泊車無公德心、街頭攝影變成變態佬影女等等的照片和短片每天充斥網絡,人人當起法官,道德高地恐怕早已出現人滿之患。

網民拍攝的照片一般不會考慮對被攝者的指控是否合理,由於其目的是把涉事者的樣貌公諸大眾,故此不會把照片中的主角樣貌遮蓋,這做法是徹底的網上公審而非理性討論。

網民拍攝的照片一般不會考慮對被攝者的指控是否合理,由於其目的是把涉事者的樣貌公諸大眾,故此不會把照片中的主角樣貌遮蓋,這做法是徹底的網上公審而非理性討論。

傳媒一般在處理涉及刑事案件的新聞中,因為要顧及警方在調查案件時要經過認人程序,才能將認人結果呈上法庭作為證供,疑犯未正式在法庭受審前,報章都會在照片上打格仔遮去疑犯樣貌,以確保疑犯在法庭上能避免因在媒體上曾經曝光而被陪審員先入為主地被咬定為犯案者的機會。然而網民上載的照片旨不在尋求事件真相,很容易淪為宣泄個人情緒的途徑,是相當危險的行為。

紀實攝影從事實與真相出發,講求真實性、歷史記載性,是真實事件的直接呈現,紀實攝影一旦脫離「真」的這個字,意義就大大打了折扣。曾擔任Sunday Times編輯的英籍記者Harold Evans曾經說過:「The camera cannot lie, but it can be an accessory to untruth. 」這句說話放在今天的社會實在是當頭棒喝。攝影記者作為紀實攝影的中堅分子,除了關心能否拍到好的照片之外,最緊張的就是聲譽,一旦從事弄虛作假「篡」改照片,名聲臭了就等於事業生涯的終結。故此老牌傳媒向來對員工的職業操守有嚴格要求,貞節牌坊等於搵食架生,這條底線毫釐不能退讓。

攝影記者操守指引

美國國家攝影記者協會(National Press Photographer Association)的網頁上載有操守指引,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亦有制定類似指引供行家參考,其目的在於鼓勵攝影記者時刻以最高專業水準為依歸,在社會中擔任如實紀錄歷史的角色。其中一條指引是這樣寫的:Be complete and provide context when photographing or recording subjects. Avoid stereotyping individuals and groups. Recognize and work to avoid presenting one’s own biases in the work.

消費影像的行為幾乎毫無成本,鏡頭所向之處隨時可以製造話題,公共空間已經變成道德審判的最好場所。當操控影像的權力散落在每個尋常百姓的手中時,或許已經沒有人再關心市民與專業攝影記者之間的分野,然而還原社會真相仍是記者的基本責任,攝影是兩面刃,視乎用在什麼人手中。

(作者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執委)

文:何家達

圖:網上圖片、何家達

編輯:蔡曉彤

原文載於2014年7月19日 《明報》星期日生活

《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

一般情況

《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2000年6月7日定稿

我們的理念
我們確信言論自由是一項基本人權;
我們確信新聞自由是言論自由的具體呈現,獲基本法保障。
我們確信新聞從業員應竭力維護新聞自由,以公眾利益為依歸。
我們確信新聞從業員須遵循真實、客觀、公正的原則;
我們認為傳媒機構擁有者及新聞行政人員,更有責任鼓勵和要求員工信守 這些理念。

閱讀全文 《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

viewfinder : find a view -「防火防盜防記者」

viewfinder : find a view -「防火防盜防記者」

原文刊 2014年7月6日-明報

文:蕭文超
圖:路透社

這張圖片的 alt 屬性值為空,它的檔案名稱為 R2-333x500-1.jpeg

71遊行結束後,上千名示威者於遮打道靜坐預演「佔中」,警察如臨大敵取消休假調派人手增加當值數目,借用警校充當拘留中心,警民關係組亦預先在遊行前與各大傳媒打好關係,重申警方尊重新聞自由。然而,待活動正式上演,警員宣佈示威者違法,之後亦以影響清場工作為由,要求記者離場,雙方關係無可避免再受到考驗。

警方清場總是傾向把記者和示威者共同當作「被清」的目標,錯誤想像警媒關係互相合作處理混亂,因此一但混亂發生警察首先邀請記者配合,若記者拒絕便動輒以抬離、拘捕等手段恐嚇記者,又以為在老遠的現場設立一個「記者區」便是協助傳媒採訪,然後在現場派出一批傳媒聯繫隊伍,便算盡了力與傳媒溝通。但說到尾,其實只是覺得記者「阻頭阻勢」,影響他們工作。

一般來說,在採訪混亂多變的複雜環境時,大部分記者行家都不會步入警方安排「記者區」。這並不是他們好勇鬥狠不怕推撞,而是因為記者拒絕以警察安排好的角度和場景去拍攝和報道。傳媒在示威現場的角色像球場上的球證,他們存在目的就是如實紀錄現場發生的情況,不問立場,讓更多不在現場的大眾市民知悉社會事件。所以他們不能「乖乖地」完全服從任何一方的安排,此舉除了保障示威者不會因警權過大而受傷害,亦同時確保警察行動是合乎制約。一旦所有示威者或警員全部離開新聞現場,記者自然也不會繼續留守阻礙公眾地方了。

不知內情的公眾,眼見攝影記者總是蜂擁圍著抬人的現場,便覺得記者在「爭先恐後、互相推撞」,很混亂很危險。其實,專業的攝影記者面對這種情況,雖然人多混亂,但往往「亂中有序」,進退有度,不會影響現場環境。

首先攝記會各自憑判斷,佔據有利位置,遲來者只能向人「借位」,不會擋在先來者之前;還有大家會盡量不遮擋其他人的鏡頭,更莫說出手拉扯他人務求搶位的行為,更為行內不恥;其次是攝記總會與目標人物保持一定距離,當警員和被抬人士向攝記走近,一排攝記亦會保持隊形、慢慢向後移動,這樣鏡頭才可保持同一焦距,又不會遮擋旁人的攝影機,所以理應不會出現「記者為影相而阻礙清場/救援」的場面。一旦失去有利位置無法拍攝,亦只能事後自認倒楣或技不如人,不會突然衝前遮擋著全世界的鏡頭,干擾現場。

示威者手牽手坐在馬路的照片看來簡單,實際是攝影師從幾層警察人鏈中攝位所得。

其實警察以「搞事分子」的態度對待傳媒,亦未必事出無因。近年在新聞現場突然湧現了一大批民間新媒體記者,他們並非專業的全職攝記,未必懂得傳統傳媒行內的「潛規則」,亦不會與一大排攝影記者一同走位、保持距離當觀察者。但他們亦同樣手持記者證,可以出入警察封鎖區。雖然很多這些「民媒」表現優秀,但亦有部分人只屬義務工作,並無專業責任。他們可以借採訪之名,深入警察限制的禁區進行示威活動;或者在拍攝採訪時,抱著一腔熱血走到最前,令一早佔了有利位置的攝影記者無法拍攝,一旦出現這情況,上文所說的「隊形」勢必被打亂,攝記的鏡頭被阻擋,唯有四散走位,愈走愈前,令情況更為混亂。偶然更有示威者一人分演多角,有時是記者,有時是示威者,一路影相拍片,一路指罵警察,過份介入事件和持強烈個人意見在傳媒行業內等於觸犯「天條」,一旦參與其中更是「掛羊頭賣狗肉」,以言論自由包裝自己的政治取態,以新聞自由當成自己的免死金牌。

雖然如此,我們不應負面地對看「民媒」湧現的現象。本港傳統的新聞機構或多或少有向商業和政治依靠攏的傾向,這是新聞行業存在的自身問題,傳媒以最大眾為傳播對像,版面亦有限,往往不會報道少數議題,民間媒體正正彌補這些不足。本著大眾對  尊重知情權的共識,「民媒」正是一同為新聞自由努力的同路人,互補不足、共同努力。

不過,值得擔心的是香港越來越中國化,連近年香港政府對記者的態度似乎也有與內地接軌的趨勢。內地官場一直有「防火防盜防記者」的說法,為了控制輿論,需要把記者當成火災隱患、當成盜賊一樣預防對待。假如採訪時出現的混亂的次數愈見頻繁,警方就更有理由以種種限制來留難記者。「民媒」過於濫發自製的「記者證」,的當是新聞現場湧現大批「新手」的原因之一。最近有傳媒留意到有以激烈手法見稱的政治團體,因為自行營辦網上新媒體,故亦自製了一批「記者證」給部分非常出位的示威常客,情況亦令人關注。記者證可以自由出入警察所設的限制區域,是多年來傳統媒體的自律所得獲得的信任,如果部分 「民媒」自詡 「記者大晒」的心態去破壞行業的工作時必須中立的專業操守,最終迫使政府放棄對傳媒的信任,這只會影響傳媒監察政府的能力,得益的是誰顯而易見。

警察執法期間若沒有傳媒監察或會捐害示威者的權利

(作者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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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w finder : find a view ﹕ 影像線索

原 文 刊 2 0 1 4 年 3 月 2 日 明 報 星 期 日 生 活

【 明 報 專 訊 】 星 期 三 發 生 震 驚 全 港 的 傷 人 案 件 , 《 明 報 》 前 總 編 輯 劉 進 圖 遇 襲 受 傷 , 各 界 對 他 送 上 祝 福 之 餘 , 全 港 市 民 都 寄 望 警 方 早 日 破 案 , 找 出 幕 後 真 兇 。 香 港 警 方 當 晚 立 即 發 放 兩 張 由 閉 路 電 視 拍 到 的 圖 片 , 公 開 疑 兇 的 影 像 。 作 為 關 心 事 件 的 市 民 , 一 聽 見 獲 得 重 要 線 索 , 立 即 像 其 他 人 一 樣 拿 出 圖 片 來 參 詳 。 但 當 打 開 時 見 到 兩 個 朦 朧 身 影 , 很 多 人 也 感 到 摸 不 頭 腦 , 甚 至 懷 疑 這 類 模 糊 的 影 像 是 否 起 到 破 案 作 用 。 其 實 , 透 過 影 像 線 索 來 追 查 兇 徒 , 在 國 際 社 會 屢 見 不 鮮 , 說 得 上 是 21 世 紀 的 新 趨 勢 。

警方發佈劉進圖遇襲案疑兇圖片

大 家 記 憶 猶 新 的 , 是 2013 年 美 國 波 士 頓 馬 拉 松 爆 炸 案 。 聯 邦 調 查 局 透 過 發 布 大 量 閉 路 電 視 照 片 , 和 當 日 參 與 者 在 活 動 中 攝 下 的 照 片 , 與 網 民 互 動 「 人 肉 搜 查 」 , 又 用 上 電 腦 樣 貌 識 別 系 統 , 結 果 在 爆 炸 案 發 生 數 天 , 已 能 確 認 疑 犯 身 分 , 並 進 行 搜 捕 工 作 , 成 功 拘 捕 其 中 一 個 犯 人 。 據 聯 邦 調 查 局 探 員 指 , 現 在 他 們 尋 找 證 據 , 最 先 就 是 找 錄 像 , 如 提 款 機 、 餐 廳 、 汽 車 監 察 器 等 所 能 拍 攝 到 的 影 像 。

美國聯邦調查局透過發布大量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期間的閉路電視照片從而鎖定Dzhokhar和Tamerlan Tsarnaev兩兄弟。

閉 路 電 視 之 弔 詭

閉 路 電 視 影 像 在 警 方 搜 證 工 作 中 已 經 成 為 重 要 的 工 具 , 但 是 否 應 在 城 市 中 安 裝 更 多 閉 路 電 視 , 卻 一 直 是 歐 美 國 家 熱 中 討 論 的 議 題 , 這 議 題 在 英 國 討 論 最 為 熱 烈 。 據 2013 年 英 國 《 每 日 電 訊 報 》 報 道 , 全 英 國 共 有 590 萬 個 閉 路 電 視 , 即 平 均 每 11 個 英 國 人 就 有 1 個 閉 路 電 視 , 設 置 的 地 點 包 括 醫 院 、 護 理 院 和 學 校 等 較 為 注 重 私 隱 的 敏 感 地 方 。 這 些 閉 路 電 視 除 了 應 用 在 調 查 案 件 外 , 亦 被 質 疑 為 壓 制 大 型 示 威 的 工 具 , 2011 年 英 國 大 學 示 威 反 緊 縮 加 學 費 引 發 的 騷 亂 , 閉 路 電 視 成 為 對 學 生 「 點 相 」 的 起 訴 工 具 。 英 國 民 眾 一 直 質 疑 到 底 個 人 私 隱 還 是 公 共 安 全 重 要 。 但 無 可 否 認 , 閉 路 電 視 已 經 成 為 近 年 重 要 的 調 查 方 向 , 據 2009 年 蘇 格 蘭 場 的 數 字 指 出 , 95 % 的 謀 殺 案 也 是 由 閉 路 電 視 提 供 資 料 才 可 以 破 案 。

照 片 作 為 : 紀 錄 兇 案 現 場

在 美 國 電 視 劇 CSI 和 其 他 偵 探 電 影 中 , 經 常 會 出 現 身 穿 白 袍 的 攝 影 師 , 胡 亂 地 在 案 發 現 場 拍 照 取 證 , 但 這 其 實 和 真 實 的 Forensic Photography ( 法 醫 攝 影 ) / Crime Scene Photogaphy ( 犯 罪 現 場 攝 影 ) 也 有 點 出 入 。 攝 影 作 為 偵 查 案 件 的 工 具 , 歷 史 可 追 溯 到 至 少 200 年 前 , 當 時 犯 罪 學 家 開 始 意 識 到 攝 影 的 紀 錄 功 能 , 遠 遠 超 越 了 手 繪 圖 畫 的 紀 錄 , 故 開 始 透 過 攝 影 技 術 來 凍 結 時 間 , 為 犯 罪 現 場 留 下 一 個 無 可 爭 辯 的 紀 錄 。

在 19 世 紀 , 法 國 攝 影 師 Alphonse Bertillon 建 立 了 首 個 最 接 近 現 時 以 科 學 鑑 證 紀 錄 現 場 的 方 法 。 他 會 以 不 同 距 離 拍 攝 , 在 兇 案 現 場 同 時 拍 下 天 花 和 地 板 , 此 外 亦 會 拍 攝 一 個 高 角 度 的 環 境 相 。 時 至 今 天 Forensic Photography 已 經 成 為 法 庭 上 舉 證 的 重 要 工 具 , 因 為 大 多 數 的 證 據 如 指 紋 和 血 漬 也 會 隨 時 間 減 少 和 消 失 , 只 有 攝 影 才 會 留 下 永 恆 的 紀 錄 。

照 片 作 為 : 死 亡 恐 嚇

紐約新聞自由攝影師Arthur Fellig拍攝的兇案現場。

犯 罪 現 場 攝 影 似 乎 會 給 予 大 家 冷 冰 冰 的 感 覺 , 但 當 然 這 要 視 乎 攝 影 師 的 拍 攝 目 的 。 在 1941 年 , 紐 約 新 聞 自 由 攝 影 師 Arthur Fellig ( 又 名 Weegeep , 舉 辦 Weegee:Murder is my Business 《 謀 殺 就 是 我 的 生 意 》 ) 攝 影 展 覽 震 撼 美 國 的 上 流 社 會 和 藝 術 界 。 他 用 閃 光 燈 拍 攝 紐 約 晚 上 的 犯 罪 案 件 、 槍 殺 、 交 通 意 外 和 貧 窮 人 士 的 苦 , 這 些 照 片 除 了 成 為 報 館 的 搶 手 貨 , 亦 打 入 美 國 的 藝 術 界 , 那 直 接 強 硬 的 閃 光 燈 打 在 黑 暗 的 紐 約 街 頭 , 把 當 中 不 為 人 知 的 事 又 再 展 現 我 們 面 前 。

照 片 的 作 用 , 用 在 不 法 分 子 手 上 , 又 似 乎 展 現 另 一 種 新 的 功 能 , 那 就 是 「 死 亡 恐 嚇 」 。 墨 西 哥 北 部 毒 梟 勢 力 龐 大 , 各 個 犯 罪 集 團 互 相 爭 奪 地 盤 , 當 地 犯 罪 分 子 除 了 殺 敵 對 幫 派 的 人 馬 外 , 亦 會 殺 害 不 聽 話 的 警 察 和 多 口 記 者 , 在 殺 人 後 他 們 更 會 留 下 「 死 亡 恐 嚇 」 , 這 不 是 為 了 方 便 警 察 取 證 , 而 是 要 恐 嚇 後 來 者 小 心 , 不 要 得 罪 地 方 勢 力 。 因 此 他 們 除 了 在 荒 山 野 嶺 陳 屍 外 , 亦 會 選 擇 在 鬧 市 的 地 方 , 這 種 「 死 亡 恐 嚇 」 與 過 往 英 國 將 海 盜 陳 屍 傳 統 一 致 。

攝影記者Fernando Brito在墨西哥北部一帶拍攝槍殺案現場。

2011 年 墨 西 哥 攝 影 記 者 Fernando Brito 就 以 一 輯 Lost in the Landscape , 拍 攝 墨 西 哥 陳 屍 照 片 , 獲 得 了 World Press Photo 獎 項 。 Fernando 的 照 片 不 見 血 腥 和 恐 怖 , 而 是 以 柔 和 的 陽 光 和 清 靜 的 環 境 去 描 述 死 亡 , 死 者 似 是 午 間 小 睡 旁 邊 卻 有 點 點 血 漬 , 生 與 死 、 寧 靜 與 恐 怖 在 他 的 相 機 下 互 相 糅 合 , 轉 化 為 指 控 , 提 醒 我 們 當 地 所 發 生 的 罪 案 。

圖 片 用 作 蒐 集 證 據 的 功 能 , 久 被 確 立 , 更 影 響 新 聞 記 者 在 進 行 偵 查 報 道 時 , 往 往 透 過 一 些 好 的 影 像 , 作 為 最 重 要 的 指 控 。

今 天 , 不 公 義 的 事 件 繼 續 在 香 港 上 演 。 但 願 這 兩 張 圖 片 能 發 揮 影 像 最 強 大 的 功 能 , 讓 警 察 和 記 者 紛 紛 搜 集 到 更 多 線 索 , 早 日 破 案 。 並 謹 在 此 祝 願 劉 進 圖 早 日 康 復 。

( 作 者 為 香 港 攝 影 記 者 協 會 主 席 )

文 : 蕭 文 超
圖 : 網 上 圖 片

編 輯: 蔡 曉 彤

view finder : find a view﹕相機敵不過手機

《蘋果日報》在剛剛的星期二在其手機應用程式上推出「動獎相」活動,開宗明義大玩「全民記者」概念,在特定的題目上讓讀者上傳相片至《蘋果日報》與大眾分享,與其合作的免費手機app「scopeshot」在短時間內旋即登上免費應用程式排行榜第3位。行家朋友已經在面書上大呼救命,擔心這威脅攝影記者的存在價值。

「scopeshot」火速成為應用程式排行榜第3位。

這類網上徵相行為、或傳媒從社交網站攫取突發事件的相片日趨普遍,是否意味着專業的攝影記者正走向覆滅之路?前輩說二三十年前的攝影記者是一種壟斷性的職業,器材的優越性加上能夠到達新聞事件現場,已經是普通人望塵莫及的差別。當中不乏拍得非常出色的高手,如曾經在89年到天安門廣場記錄學生運動的黃勤帶。

今時今日科技之成熟將這種差別幾乎完全消滅(現今攝影發燒友大多相當富裕,動輒花費數萬元添置長炮拍攝雀鳥的大有人在,用拍友金句「買得起頂級相機不附送技術」,所以我說「幾乎」而不是「完全」)。不少專業攝影記者甚至刻意用手機拍攝,以追求特別效果,或者方便在社交媒體即時分享,表表者之一可數美聯社首席攝影記者David Guttenfelder。(http://instagram.com/dguttenfelder)

近年中國新聞攝影雜誌趨成熟,南方新聞集團的視覺網站「感光度」是很好的示範指標。網站除了罷放了自己的攝影記者所拍的日常新聞照片外,當然少不了專題報道的圖片故事。除此之外,網站還設立了幾個欄目讓讀者上傳照片,網友可以上傳一般的風景照或街頭snap shots,也可以是藝術味道較濃的抽象照片,當然也有專門讓市民上傳突發現場拍到照片的平台。

這種主動徵集讀者相片的做法在美國早已大行其道,一些八卦小報、網站已經打正旗號呼籲讀者把拍到的明星照片上傳到網站,一經採用,立刻付款。新聞方面,2010年一架全美航空客機因引擎失靈而要急降哈德遜河事件,當地傳媒最先使用作即時報道的照片就是來自讀者的手機照片。

泥頭車甩轆擊中涼茶舖門外人群,玉石小販(左)頭部重創,另有6名途人受傷,場面混亂。(讀者提供)

使用讀者提供照片

香港報章在重大事件時使用讀者提供照片的次數亦有上升趨勢。2013年12月13日,一輛行經西九龍走廊的泥頭車車輪飛脫,造成7名路人重傷,各大主要報章使用的頭版照片是讀者提供的。近年鐵路事故頻生,去年底將軍澳線電纜爆炸導致交通大癱瘓,報章電視亦要靠市民提供照片短片報道事件。

事實上,自從消防處採用數碼通訊後,報章突發新聞組已經動用相當大人力在網上尋找即時信息作報道之用。社交平台不少討論交通消息的群組早已被報章覬覦。網民有時遇到不法或不公平事件,亦會有把事件拍下並希望「推上報」製造輿論,這種網民報料的做法比以前只靠記者追查事故有時顯得更全面、更有助獲得具現場感的照片。

英國《衛報》曾經撰文討論攝影已死,在手機就是相機的年代,攝影的價值已廉價得可怕,就連美國總統奧巴馬去年出席曼德拉悼念會時亦與丹麥女總理自拍,可見影像對個人的重要性,但亦有人質疑這並不能提升普通人對影像的欣賞力,反而在謀殺攝影。

根據《蘋果日報》動新聞的調查顯示,以去年底11月13日為例,實體報章的印刷量是18萬多份,而手機應用程式和網頁的平均每日瀏覽點擊率為3000多萬,讀者人數為160多萬人;再細分來看,從2011年4月至2013年10月的數據顯示,每月使用網頁瀏覽動新聞的人數平穩地上升了百分之三十,但使用手機應用程式瀏覽動新聞的數字則暴升了七成。換句話說,讀者從網絡世界閱讀新聞已經是大勢所趨,而手機更是最主要的戰場。

攝記單反不敵市民手機

攝影記者手上的單反相機已經敵不過市民手中的一部手機,從拍攝突發事件到閱讀新聞已經在一手操控掌握之內,就算沒有換總編輯事件、沒有主持被粗暴逼離崗位事件,傳媒在媒體變幻速度如白駒過隙的環境下已經左右受敵。

偵查報道和深入的專題探索才是社會最需要的資訊,攝影記者的視野是那些手機攝影愛好者不能取代的價值。烏克蘭基輔反政府示威就是攝影記者忍受嚴寒和危機才換來震懾人心的圖片,然而讀者才是守護傳媒的最大力量,縱使報章願意投放多少資源,市民只甘於接收即食資訊而忽略深度報道也是徒然。

(作者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執委)

文:何家達

編輯:蔡曉彤

fb﹕www.facebook.com/SundayMingpao

原文載於明報星期日生活

《前線。焦點》2013年新聞攝影比賽結果

由香港攝影記協會舉辦之《前線‧焦點 2013》周年新聞攝影比賽,評審 於 2014 年 2 月 15 日下午,假石硤尾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協會會址舉 行。

今屆比賽共收到 82 名參賽者合共 1,598 張作品,分 7 個組別進行。 經過 6 位評判共同對每組 3 個回合的淘汰,比賽結果如下:

http://hkppa.net/frontline2013-result

《前線‧焦點 2013》新聞攝影比賽 – 比賽結果

(按入圖片觀看得奬者名稱及圖片解說)

view finder : find a view﹕以巴衝突 老掉牙的照片題材?

原文刊2014年1月26日明報星期日生活

以巴衝突經歷多次血腥戰爭後,紛爭仍未停止,衝突永遠是傳媒的關注點。自1980年代開始,任何與以巴衝突有關的新聞照片均大同小異,小朋友向以色列士兵投擲石頭、難民營的殘兵婦孺、巴勒斯坦民工穿越邊境到以色列打工、或者是傷心欲絕的母親向戰爭中逝世的兒子作最後道別,就算不能用千篇一律去形容,亦可說是換湯不換藥,對患有影像麻木症的現代讀者來說,衝突的傷害性似乎也隨着照片的威力減弱,而變得不再發人深省。

約旦裔女攝影師Tanya Habjouqa也是芸芸對以巴衝突攝影師中的一個,她之所以不能對這事件置若罔聞,除了是因為她在約旦出生外,她的丈夫也是擁有以色列國民身分的巴勒斯坦律師,她的身世與家庭固之然決定了她的命運,更重要的是她不能逃避向自己的子女訴說身分認同、國家歷史等問題。她選擇拍攝巴勒斯坦人的歡愉而捨棄悲傷,正是因為她覺得媒體對巴勒斯坦人的印象流於狹窄,故希望將巴勒斯坦人的另一面展示給讀者。或者換個說法,人生存在世是渴望得到快樂,如果這基本權也不能展示人前,那才是真正的可悲。

捕捉巴勒斯坦人的歡樂

每當Habjouqa向被攝者解釋她想拍攝他們的快樂時,她總會遇到對方的疑問,甚至有人不明白在長期被以色列欺壓的情况下何來快樂。然而當Habjouqa跟着被攝者上山下海,把巴勒斯坦人在橄欖樹下野餐那種祥和、美好的氛圍展現出來時,總會讓讀者如我,感到平靜而又同時激動。平靜是因為橄欖樹既有祝福和代表和平的意思,讓人激動的是照片中的主角只能在以色列人控制的地區享受有限的歡樂。加沙的動物園也是Habjouqa經常造訪的地方,由於經常有動物走失,動物園員工有時會把驢染成斑馬,以提供不同物種的動物供遊人觀賞。縱使這些阿Q式的行為令人難以想像,但Habjouqa總是能在日常小事中尋找到巴勒斯坦人在猶太人控制的社區裏生活的和諧氣氛。

Tanya Habjouqa鏡頭下的巴勒斯坦。(網上圖片)

Tanya Habjouqa拍攝巴勒斯坦人樂觀的一面,Josef Koudelka則關注以色列在約旦河西岸地區(West Bank)分隔巴勒斯坦人而建立的圍牆對地貌的破壞。或許是因為Koudelka在布拉格長大,經歷過「布拉格之春」,他的成名作《Prague 68》相信是不少人的收藏品。

Josef Koudelka鏡頭下的約旦河西岸地區。(網上圖片)

記錄西岸圍牆背後的生活

其實Koudelka會拍攝西岸的圍牆,是受到法國攝影師Frederic Brenner邀請,與其他總共十一位攝影師一起共同合作一個有關猶太人的攝影計劃。起初Koudelka並不願意加入,因為他一直只想從事自己喜歡的攝影計劃,而絕少為報刊擔任攝影師。這次受邀並踏足以色列後,圍牆似乎刺激了他的神經。Koudelka說因為自小就已經在被圍牆困住的環境下成長,所以他對圍牆後面的人的生活特別關注。全景拍攝的黑白照片把Koudelka慣性顯露的蒼涼、寂寥感更添幾分淒冷,看似拍攝風景的照片,卻無法逃避當中對圍牆破壞土地的控訴。

Josef Koudelka鏡頭下的約旦河西岸地區。(網上圖片)

嚴肅的紀實照片在這個社交網絡發達的世代似乎愈來愈沒有留住讀者眼球的能耐,但歷史不能空白,總需要有犧牲精神的人去記錄世界。香港的傳媒最近因《明報》換總編、《am730》及《蘋果日報》相繼被抽廣告等事件,讓人感到澈骨的寒冬額外艱苦。沒有自由土壤的傳媒沒可能讓記者編纂忠實的歷史,Koudelka鏡頭下的蒼涼感,彷彿是此刻香港的寫照。

(作者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執委)

文:何家達
圖:網上圖片

編輯 蔡曉彤

《前線‧焦點2013》新聞攝影比賽延長截止日期

各位會員及同業:

由本會舉辦的《前線‧焦點2013》新聞攝影比賽,於今年首度試行全新的FTP上傳參賽資料方法。但有不少參賽者向本會反映,未能完全掌握上傳程序及改名格式等步驟,亦有參賽者以完全錯誤的格式上傳照片

為令參賽者有更充足的時間準備及理解上傳步驟,及方便參賽者重新上傳照片,本會決定延長比賽截止日期至一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下午五時正。

有關使用FTP上傳照片的方式,可參考以下短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aBa1dcGokE

各參賽者仍然可以利用下列形式遞交參賽資料:

1:將比賽資料交予執委。

2:將比賽資料放入立法會記者室1M層,壹周刊辦公桌上的收集箱內。

3:利用FTP方式遞交。

希望各參賽者在遞交資料前,先清楚核對比賽規則上列明的上傳方式及檔案名稱格式等步驟,以免出錯。

有關檔案命名格式,亦可參考下列範例:

http://hkppa.net/documents/ChanTaiMan-HK0000.zip

如各位對遞交參賽作品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會。

各位會員同業,請把握最後機會,選出諸位過去一年的優秀作品,為香港的新聞攝影歷史留下鑄印。

Hong Kong Press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