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攝影記者變成被告
撰文:成啓聰
直到現在,我仍然難以想像自己的名字「成啓聰」竟然會跟「被告人」這個稱呼拉上關係‧‧‧
一單本來簡單的追車採訪,竟然換來「普通襲擊」控罪,當時我腦裡有很多問號和憤怒,最令我難以釋懷的,是最初警察公共關係科極力邀請我協助調查,後來卻把我列為被告,中間的轉折為何?我不知道。
記得當天到警署錄取口供,過程極為順利,但警方要求我拍攝檔案照片和打手指模,我極不願意,唯有強裝輕鬆,幻想自己是被極權政府控以無理罪行,之後不經審訊就被判處死刑的電影主角。
完成所有保釋程序後,我在網上新聞看到自己的名字,「成啟聰被警方正式落案起訴」,那時感覺真的很怪異,我無可奈何接受自己因採訪成為疑犯、成為被告的事實。
其實自政府搬去「門常開」新大樓後,採訪問題已陸續出現,各大新聞機構或組織曾多次要求與政府商討採訪安排,可惜行政署一直推說沒有時間,作為一個國際大都會,居然簡單如官員採訪安排也不願意與傳媒溝通,又怎能夠期望它與巿民有溝通呢?
仍記得小時候一套名為「無冕皇帝」的電視劇,藝人李司棋飾演一位要兼顧拍照和文字的報館記者,由那時開始,我對記者這個職業有了初步概念,一直至修讀攝影課程才真正了解更多,以往人們說記者要有「鐵腳、馬眼、神仙肚」,我覺得以上只是記者的最低入職標準,現代記者還要能抵受低薪和長工時,而且具備高EQ、電腦和演藝技能。
身邊的朋友常問,為何仍然有那麼多人願意接受記者這種「冇前途、冇希望」的工作,我最初只答說,「因為我喜歡攝影,喜歡影像凝固著」,因為被攝下那刻的景象才是真實的景象。
但慢慢地,工作佔了我生活的一大部份,每天的工作壓力,讓我變得神經質,吃不消,有時要將自己的腦袋分拆成幾個區域,上午到華麗的酒店採訪高官或名人,聽他們喋喋不休講述自己如何如何在房屋問題上盡了畢生努力,但下午就要到深水埗採訪低收入家庭或棺材房,聆聽居民對房屋要求。
回歸偉大祖國後,香港記者的身份愈來愈模糊不清,上至政府官員、下至私人機構公關都希望記者能夠絕對配合他們的工作去隱惡揚善,究竟記者真正職責是甚麼?
今年年初,尖沙咀廣東道有間所謂名牌時裝店不准記者在門外拍照,更急召保安阻擋記者鏡頭,事件鬧大了換來大批巿民連續數周圍剿,其實平日攝記工作上需要在公眾地方拍攝配相時,很多時保安都會以最快速度伸手阻擋鏡頭,說:「呢度係私人地方,唔准影相。」這些阻撓往往令我腦海生出很多個問號,馬路是私人地方嗎?是誰決定此地是私人地方?是誰人給予這些保安阻止拍攝的權力?香港哪一條法例讓這些保安行使權力?
最近,有行家在政府總部拍攝公務員配相,同樣被保安以極速阻止,究竟甚麼時候保安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可以阻止記者正常採訪呢?
還記得回歸前,政府對記者限制不像現在嚴厲,舊政府總部並無高高鐵欄和大閘,每朝早上還有巿民耍太極,只要拿出報館記者證便可進入政府總部大堂等侯,準備採訪工作,與現在「門常開」生人勿近有天淵之別。
有人說,為何香港傳媒硬是喜歡報憂不報喜,我會反問,這些令人擔憂的新聞是假新聞嗎?正是這些令人擔憂的新聞,讓巿民知道我們這個所謂國際大都會仍有一部份人因能力有限得不到支援,令坐在「門常閂」的高官知道他們工作不合格!
直至今天仍然有人問我,為何為了拍攝一張照片而奮不顧身、不理會面前車輛駛過、「吸玻璃」拍攝車內人士,值得嗎?值得與否並不是純粹我一個人的主觀意見,被拍攝者很多時是某些公共事件的參與者,就正如我當天拍攝的主角,正是主導香港教育決策的官員,大病初癒的他究竟是否有能力執行職務?是否有體力去應付繁重工作?當然有人又說,單憑一張照片怎能判斷這位高官的健康狀況呢?我們的工作,正正就是要透過照片,讓他用自己的身體語言向巿民交代真相。
傳媒並不是甚麼洪水猛獸,我們也是香港的一份子,眼見香港環境每況愈下,政府一邊說照顧民生,但實際處理問題時卻敷衍了事,應做的不理,不該管的就全力以赴。香港的轉變令人心痛,我們作為記者,深愛這片土地,也不願香港變成祖國一個普通城市。
應訊前夕,仍舊有朋友或行家想我不要再對抗下去,但我心裡對自己說:「若是沒有做,為何要認罪呢?我只是做正常採訪,我只是爭取原本我應有採訪權,因我喜愛我工作,我尊重我工作」!
新一年即將來臨,但願這裡不要有第二、三、四、五個成啓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