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就特別會員大會討論結果聲明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於2019年6月24日召開特別會員大會,以絕大比數通過罷免主席郭顯熙的動議。

在會上有會員認為在近日大型示威活動中,有關警方阻礙攝影記者採訪的情況,前主席郭顯熙未能為本會盡力爭取合理的採訪空間,有違攝影記者及本會的利益。另有會員提出在6月12日大型示威活動期間,郭顯熙向警員透露示威現場存有危險物品,做法有違記者不干預新聞事件的原則。

而在6月13日的警務處處長記者會前,未有與執委會討論是否呼籲業內參與抗議行動,他自身在記者會上亦未有參與穿上保護裝備的抗議行動,令會員極度失望。會上亦有會員認為,郭顯熙在未有通知執委會成員的情況下,與警察公共關係科的代表進行單獨會談,以反映前線攝影記者在警方清場行動時所遇到的採訪困難,做法並不洽當。綜合以上各點,會員通過罷免郭顯熙主席職位的動議。

近日網上有傳言指郭顯熙在示威現場,將示威者的近攝照交予警方。在特別會員大會中郭顯熙否認有關事件,會員亦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他有進行相關行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重申,攝影記者一般都會衡量現場環境、以一貫專業態度判斷拍攝方式。攝影記者只會將照片傳送至所屬的傳媒機構,而傳媒機構沒有義務將所得的照片轉交予警方或其他執法機構。縱觀過往的報道,新聞圖片都能夠做到平衡公眾利益與保護被拍攝者。

郭顯熙於6月13日到警察總部的記者招待會進行採訪,外界懷疑其身份的合法性。經特別會員大會質詢後,證實他是為另一間通訊社工作而非美聯社,更加不是外界所指的冒認記者進行採訪。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特此澄清,網上指控不盡不實,此舉可能會令香港市民失去對前線攝影記者的信任,影響日後的採訪工作。根據過往的報道,本會的會員為香港紀錄多個新聞現場,包括遊行示威、人權自由等議題,引起更多的本地及國際關注,希望日後能與香港市民重新建立互信,履行攝影記者的責任,發揮第四權的作用。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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