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彙整: 攝影文章

view finder : find a view﹕獨立紀實攝影師:金峰 ——絕不舒適區域Zone of Absolute Discomfort

【明報專訊】今年三月的一個尋常星期日下午,我在餐廳啃着難吃的午飯,百無聊賴地翻着Post Magazine虛度 間,突然翻到一輯名叫Zone of Absolute Discomfort的圖輯,冰冷色調的連環圖將我從濕熱的香港帶到俄羅斯境內最北的境域。我以為《罪與罰》裏面拉斯克尼科夫坐牢的西伯利亞已經是人類生存的極限,現實中卻有人在比西伯利亞更北的地方抱着酒瓶等待世界末日。帶着我眼球旅行的攝影師名叫金峰,他生於香港,曾就讀於喇沙書院。

當我看着照片裏的人「畫着」猶如時尚潮流般的smoky eyes*、在風雪連天的極地赤着身子用雪拍打身軀*、在廢墟般的破房子裏喝酒吸煙,我的意識裏只有stunning這個形容詞配得上我對這組照片的印象。當時我不能理解為什麼會有香港人跑到世界的盡頭去做這樣的題目,更想不通他怎麼可以完成整個計劃,直到前兩個星期金峰回來香港並與我們分享了他的攝影歷程。我想,「Zone of Absolute Discomfort」不止是形容那個糟糕地方,更描寫了獨立攝影師的心境實况。

紀實攝影 深入分析

金峰在分享會上介紹自己入行過程,畢業於英國劍橋大學,主修哲學及政治科學,除中文、英文外,因為在荷蘭及俄羅斯長期生活過,會說俄文、荷蘭文、法文,他曾在路透社北京分社當過兩年文字記者,這使他掌握了構成新聞故事的基本元素和寫作技巧,但他發覺影像更能近距離地使自己接觸新聞事件或人物,比文字報道更有感染力。及後金峰離開了路透社並走上獨立攝影師的路,他強調他做的是紀實攝影,因為這才能深入地分析事件。

分享會上有觀眾問金峰他是不是那種熱愛攝影的人,所以選擇當攝影師用照片說明一些事情,金峰說:「我想我是記者第一,攝影第二。」作為攝影記者來說,無論是像金峰這種獨立運作然後向媒體賣照片的攝影師,還是像香港大部分的受僱於報章或雜誌社的攝影記者,我們大多把注意力放在攝影這兩字上面,而忽略了我們其實是一名記者這個本質。

港媒攝記的要求

香港的媒體運作方式一般都是一名文字記者加一名攝影記者一起採訪,如果像《蘋果日報》這種高度重視網絡多媒體新聞的報章更會經常派出錄像攝影師(cameraman)採訪,三人各司其職,分工清晰,新聞重點、報道方向通常是文字記者的職責,甚至有時候是坐在報館的採訪主任事先就指示前線文字記者要注意些什麼重點。久而久之,攝影記者就變成只是執行命令的操作員,因為從報館的角度來說,這種分工清晰的模式對處理日常新聞來說最有效率,最能符合媒體追求即時性的要求,以簡短、快速為先,切合香港的即食文化。但攝影記者不能夠完全放棄分析新聞事件、尋找重點的能力,否則,千篇一律的照片只是新聞配圖,根本達不到以照片說故事的要求,實非讀者之福。

圖片背後 攝影師的論述基礎

金峰說自己在找題目拍攝到完成的過程裏,八成時間用在幕後工作,包括大量的資料蒐集、聯絡、事後照片編輯、照片說明、撰文和最重要向報章雜誌推銷照片等等,籠統來說,一年大概只有兩三個月是拿着相機拍照的。可想而知,這種長期、深入的報道形式,講求的不止是攝影技術、不是隨便跑幾個國家拍些香港人不熟悉的題目,而是紮紮實實地建立論述基礎,再加上付出時間默默經營,才能完成的mission impossible,而照片作為視覺完成品,只是那些八成幕後工作總和的呈現模式。

近年全球都興起追求使用大光圈鏡頭以達至照片四角微微失光的效果,這使照片看起來更有戲劇性、光學上更立體,增加視覺吸引力,我們追問在如此惡劣環境下,金峰是用什麼相機鏡頭拍攝,他的答案是絕大部分時間只是用一台Canon 5D mark 3長期配上一支24-105mm標準變焦鏡。他有充分的理由選擇這類最基本最輕巧的器材,在機械層面來說,雙手在零下45℃的氣溫已幾乎凍僵,換不了鏡頭。再者,保持鏡頭長期裝在同一相機上能防止風雪或水氣進入相機內部。

一台標準變焦鏡相機走天涯

就算在陽光普照的日子拍攝,金峰仍喜歡選用變焦鏡頭,因為他能輕鬆自如並迅速地走動,並且不會因換鏡頭而錯過重要的畫面。當每個故事都是金峰自己一手包辦構思、製作、兼任寫與拍的同時,根本毋須花巧,以質素取勝。這除了讓我等後輩汗顏,更叫我們反思潮流追求器材、技術這種捨本逐末行為的意義。

俄國極北拍攝 橫跨三百年歷史

這次俄羅斯極北之地的攝影計劃前後共歷時四個冬季,金峰從他當時居住的莫斯科坐火車往北走,共四十小時後才抵達目的地,他總共往返了六次,第三次時因拍攝工廠污染狀况被秘密警察跟蹤,打算放棄,剛巧他收到馬格南攝影基金會從紐約打來的電話,告訴他贏得了一筆贊助費支持他手頭上的攝影計劃,他才能堅持下來。整個故事橫跨俄羅斯北極近三百年來的歷史,從成吉思汗統治時代的原始遊牧民族後人的生活,到經歷蘇聯掌權的時代,到近年俄羅斯發現北極蘊含全球最大的天然氣田,普京下令再次征服北極。金峰強調說故事要有起承轉合,故事切入的不同角度與背後的邏輯、深度、論點與爭論點何在,考慮所有元素後才構想畫面鋪排,否則拍一千張照片亦不會有說服力。

在香港這種被市場因素扭曲的傳媒生態下,假如問攝影記者應如何自處,我想,像金峰那種重視邏輯思辯、強調擁有辯論故事的能力,配以獨有的視覺敏銳度,才是攝影記者的絕對優勢,否則在人人都能廉價拍攝的年代,再優良的人才都敵不過影像氾濫的洪流。(作者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執委)

金峰網頁:justinjin.com

*〈絕不舒適區域〉在法國舉行的世界首席新聞攝影節Visa Pour L’Image首次展出。這組照片在2013年的美國國際年度圖片展(Picture of the Year International POYi)上獲得優秀獎。

文:何家達
圖:金峰提供

編輯 蔡曉彤

食物攝影?

也許你都有習慣在餐前先拍攝照片,再放上Facebook與朋友分享,偶然又拿出來回味一下。但拍攝方式往往千篇一律,這樣好像太無個性吧?最近澳洲美食攝影師Natalie Boog拍攝了一輯別開生面的食物照片,也許可以給大家參考下,想想還有什麼新方法可以拍攝食物。

#south-korea-flag-made-from-food-600×442

#thailand-flag-made-from-food-600×334

#india-flag-made-from-food-600×334

#vietnam-flag-made-from-food-600×448

#australia-flag-made-from-food-600×448

#brazil-flag-made-from-food

看完輯相你會和我一樣想食宵夜了嗎:P

Via:Visual News

view finder﹕find a view﹕向老照片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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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2013年9月15日明報

【明報專訊】報紙上報道大學生在西鐵玩「拉龍」被網民批評幼稚的新聞,提醒我又到了o’camp旺季,每年這時候都會到母校與一眾剛入讀新聞系的學生進行學前輔導,說說做記者的苦與樂。其中一名同學將攝影記者的印象與戰爭畫上等號,問我有沒有去過敘利亞採訪,弄得我良久沒能夠作出適當反應。回想之下,自阿拉伯之春伊始,戰爭類的新聞照片從無間斷,資訊爆炸彷彿令人進入了麻木狀態,人們開始不把戰爭當是一回什麼大事,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攝影記者冒生命危險拍回來的照片又有什麼實質作用呢?

當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美國第一位黑人總統於9月11日在白宮發表全國講話,要求國會支持對敘利亞採取軍事行動的同時,第25屆法國國際新聞攝影展正值展期,歷史上有名的戰地攝影記者的紛至沓來,他們的照片再次成為展覽的主角,提醒我們戰爭的殘酷。

戰爭新聞照真能改變世界?

現年77歲英國著名戰地攝影記者麥庫林(Don McCullin)在展覽分享會上談到他對戰爭照片的厭惡到了無法忍受的地步,「At the end of the day, after years and years of assuming you can steal the pain of people in your pictures and the suffering of soldiers, civilians and starving children and dying children that drop dead in front of you, you have to suffer the shame of memory and then you have to somehow live with it, sleep with it, understand it without trying to become insane」,他對戰爭新聞照片之於改變世界到底有何作用提出大力質疑,更表示不想再看到攝影記者為拍得震撼的照片而命喪戰場。然而在越戰時擔任《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圖片編輯的John Morris則用艾迪‧亞當斯(Eddie Adams)的照片提出相反意見。

#MP91503

亞當斯的「西貢槍決」為他帶來了普立茲新聞攝影獎,1968年他跟隨一名南越警上尉貼身採訪拍攝,在西貢街頭這名警察突然對一名越共疑犯拔出手槍,而亞當斯亦反射式動作隨即舉起相機拍攝。亞當斯當時對此照片不以為然,只不過越戰中尋常一天一名越共疑犯被槍決。然而隨之而來的批評是他為何沒有制止殺人行為,而照片中的警察亦受到相當大的輿論壓力。亞當斯對此感到相當沮喪,他不希望人們只記著這幅相片,更希望世人把眼光放在他另一幅拍攝越南船民的Boat of No Smiles,因為這幅相片後來促使美國政府開放讓超過20萬的難民進入美國,亞當斯為到這幅照片的作用感到欣慰。

Bang Bang Club攝記背後的故事

當然不是每名攝影記者都像亞當斯一樣能從苦難照片中找到撫慰,電影Bang Bang Club以4名攝影記者為主角,講述這4人在南非第一次民主選舉前的3年期間拍攝國內種族衝突,當中的經歷或許可以讓普羅大眾窺探一下戰地攝影記者的生活和照片背後的故事。最為人熟知的Kevin Carter因拍攝「蘇丹的饑餓」獲得普立茲新聞獎,但最後因濫藥及經濟問題自殺;Greg Marinovich在拍攝戰爭中曾經3次遭受槍傷;Joao Silva於1991年開始為《約翰內斯堡星報》擔任攝影記者,記錄南非種族衝突,在2010年拍攝阿富汗戰爭期間失去雙腳。縱使無數名戰地攝影記者為歷史留下了人類犯罪的證據,但戰爭仍是日復日年復年地永無止境。

#MP91501

相對來說,香港自日本侵華以來就一直太平,六七暴動算是最動盪的日子,2005年的世貿會議不過是小菜一碟,縱使如此,攝影記者仍然用鏡頭把香港的歷史記錄下來。新聞教育基金今年2月獲政府批出中環必列者士街街市成立「香港新聞博覽館」,見證香港歲月的老照片就能永久安身立命為我們的歷史作見證。作為傳媒的一分子,我當然樂見事成,惟希望科技發展將印刷傳媒淘汰進入博物館的日子不要太快到臨。

(作者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執委)

文 何家達

編輯 蔡曉彤

viewfinder﹕find a view﹕ 新聞審查奇招打壓

原文刊2013年9月1日明報

【明報專訊】伊朗是世界上現存最嚴格執行新聞審查的國家之一,打開當地報章,偶然會發現圖片上被粗糙地塗上厚厚的一層黑色油墨,左一畫、右一筆,通常是剛好遮住了女性的胸口、肩頭和大腿等身體部位,硬生生為圖中女性遮上了她們沒有穿好的「黑色長袍」。圖片被加上了醜陋得像小孩子塗鴉般的「神來之筆」後,照片依然獲准以這樣逗趣方式發行。

 讀者天天看著迷人少女和她身上那一片引人入勝的墨黑色油彩,無時無刻都知道他們並不自由,當地的審查組織Nashravaran Journalistic Institute,非常盡責地檢閱所有進口的報紙雜誌,並審查刊物內的文字和照片,過濾掉不符合國情的內容,特別在政治、宗教和女性身體方面更不遺餘力地盡力打擊。

緬甸放寬監管?罰款代禁印

除了伊朗的黑色油彩,其他地方的審查亦各適其適。在過去50年,未改革前的緬甸是一個連「審查」一詞都禁止出現的國家。在首都仰光的新聞審查辦公室,一群工作人員以紅筆圈起任何可能冒犯軍政府的內容,由報紙到電話簿,只要提及反對派、貧困,以及舊國號「Burma」等都要畫上紅色大交叉,表現這些內容禁止付印。當地報章對這情況見怪不怪,通常會以後備稿件填補被審查的空缺。由於審查需時,這些報章只能以周報形式發行。

#MP91B

隨著軍政府推動民主化,逐漸放寬了新聞審查制度,2012年緬甸首席審查官U Tint Swe正式對外宣布,不會對任何國內刊物進行新聞審查。但這是否代表政府放寬監管?答案似乎還不怎麼明顯。報刊依然要事先繳交500萬緬元(約5,716美元)的保證金,若報刊出現違法行為時,該筆資金將被用作為罰款。面對罰款,有報章編輯曾坦言只好細心地自我審查,直至有天這條隱形審查線正式消失為止。

土耳其:全球最大記者監獄

亦有國家更直接更野蠻地拘捕記者,像港人歐遊的其中一個熱門地點土耳其。這個歐亞交界的伊斯蘭國家,沒有帶頭巾的黑衣女人,也沒有塗上油墨的新聞相片,報紙檔可以隨意販賣世界各國的報刊。但當本地報刊報道任何不利政府的新聞時,政府選擇的是直接拘捕該記者。早前就有記者因為報道被取締的庫爾德工人黨有關的新聞,而被控恐怖主義的罪名。新一輪反政府示威期間,再有64名記者因報道而被捕。有人權組織披露去年土耳其有95名記者身在獄中,今年則減少至67名,土耳其依然擁有全球最大的記者監獄。

#MP91C

港媒審查:重要新聞被消失

當我們一面批評其他國家稀奇古怪、蠻橫無理,一面會慶幸這些新聞審查離香港很遠,但其實不能高興得太早。香港媒體自我審查,近年也不時成為國際焦點。好像在2010年,美國國務院在人權報告就點名提及《無線電視》和《君子》雜誌,在處理六四事件新聞時自我審查。

發展至現在,讀者和觀眾對某些媒體的報道出現質疑已屬等閒之事,在一片嘲笑和責罵聲中,自我審查的情況已正式抵陸香港。這種審查並不像伊朗出現的黑色油彩、不像緬甸的紅色交叉、也不像土耳其般出現記者監獄,但卻能無形無式地悄悄令重要新聞事件消失。雖然就此斷言香港新聞自由已經瀕臨死亡是有點誇張,但試想想,擁有數百萬觀眾的媒體,假如「自動波」地粉飾太平,甘願當「過濾器」把某些人不喜歡的新聞過濾掉,令觀眾不能掌握社會問題的全面真相,也許比明刀明槍的審查來得更難以防備。

“Journalists wearing masks wait behind a fence outside a hotel in which 200 guests and 100 staff were ordered to stay in Hong Kong”

觀眾讀者用行動施壓

雖然眾多傳媒老闆與商界和政府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有些更直接居政協要職,但在維護新聞自由這場戰爭上,讀者還是可以發揮關鍵性的作用。始終傳媒的影響力,全靠其觀眾和讀者的多寡來決定,沒有公信、沒有大眾授權的傳媒,對社會輿論所發揮的力量亦有限。假如公眾珍惜香港這彈丸之地僅餘的可貴價值,除了業界必須堅持之外,希望精明的觀眾和讀者亦會得用行動投票,謹慎選擇。

 (作者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主席)

文:蕭文超、圖:網上圖片、路透社

編輯 蔡曉彤

view finder﹕find a view﹕還香港新聞自由

原文刊2013年8月18日明報

文:何家達
圖:林宇翔、熱血時報、資料圖片

8月4日有家長組織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舉辦集會,批評林慧思老師與警察爭論執法準則時說了句粗口,引發支持警察與反對警察的兩批市民在街頭對罵。集會中粗口橫飛,兩個陣營的支持者短兵相接,火頭處處,混亂中更有支持警察的集會人士多次推撞《壹週刊》及《明報》攝影記者,而在現場原本負責維持秩序的警員竟然沒有履行職責,讓人失望。8月11日梁振英出席天水圍地區論壇,場外聚集大批惡形惡相大漢,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下施施然襲擊反對者,在場維持秩序的警員多次目擊事件發生,卻只是待襲擊事件發生後才慢條斯理地分隔雙方,不禁讓人對警隊的執法尺度產生疑問。

筆者曾經任職《明報》攝影記者,最近無意翻看《明報》50周年特刊,找到分別由當時仍是政務司長唐英年,以及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對傳媒的評價與看法。此時讀來別有一番感受。  

唐英年寫到:「《明報》人對發掘真相的執著和義無反顧,對新聞取材和角度的獨特見解——如為什麼要報道這宗新聞,曝光的時機和篇幅,採用的角度——偶有『不按常理出牌』之舉。這一方面突出了新聞工作者搶新聞的本能,另一方面也予人一種在新聞自由的底線游弋的感覺。」「我作為局中人,深切體會到政府這台大機器必須瞻前顧後,平衡各方的種種『掣肘』」「好幾次在早餐桌上讀到《明報》對我不留情面的批評,多少有點影響食慾。但明白到從政不是請客食飯那麼簡單,只好視之為修煉寵辱不驚的一杯苦茶。」

梁振英則寫到:「大眾傳媒的社會作用不止是報道新聞,有心無意之間還有思想導向(thought leadership),報紙在這方面的作用尤其明顯。因此每當我鼓勵香港的青年人出外遊歷,我同時建議:每到一地就買幾份當地暢銷的報紙,看看新聞內容,認識當地社會狀,看看編採手法,也可以了解當地的風俗和意識形態。」「報紙不是一般商品,傳媒產業和傳媒事業,一字之差,天淵之別。傳媒事業是一個社會的文化、新聞、道德事業的總和。事業的發展和產業的經營如果出現缺口,社會是不是應該想想辦法?香港社會近年來在各個環節大有進步,應該給予傳媒事業更大更好的發展空間。」

《明報》是率先爆出唐英年大宅僭建事件,攝影記者絞盡腦汁拍得一幅引證大宅泳池底部存在空間的照片,間接證明了唐宮僭建圖則的真實性。唐英年的早餐桌上又多了一杯苦茶,甚至可能是一杯令他未能登上特首位置的苦茶。

梁振英上台後,民間對立情緒迅速升溫,「愛字頭」親建制團體與反對派之間的肢體衝突之頻繁尤為明顯。這類團體以謾罵形式對抗反對聲音,更將矛頭指向對政府批評力度較大的媒體。《蘋果日報》一名攝影記者曾經在灣仔採訪愛港力街頭活動時被數名成員包圍指罵,NOW新聞台攝影師在採訪支持梁振英遊行時被愛港力成員揮拳襲擊,在在顯示記者開始成為親建制團體對異己聲音不滿的發泄對象。梁振英更於上星期出席地區論壇時不點名批評報章報道「反智」。讓人氣憤的是,梁振英於參選特首時曾簽署了記協的《新聞自由約章》,然而他任期內向傳媒製造白色恐怖與縱容傳媒受襲的事件卻日益嚴重,實在讓人猜疑特首對捍衛新聞自由的誠意與決心。

記者的存在價值之一就是監察政府的權力,以致發揮制衡作用。8月11日地區論壇外的襲擊事件如果沒有攝影記者的照片作為證據,社會如何能夠知道香港的言論自由已經淪陷至用拳頭消滅異見?小朋友在電視新聞鏡頭前侃侃而談高呼被襲,但新聞照片卻顯示他反而是用水樽行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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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7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新聞自由,而在日常生活當中新聞自由如何獲得保障,很多時候都要依靠警察協助或配合。網上有短片拍得一名攝影記者在拍攝香港青年關愛協會人士與法輪功的爭執時,被青關會人士包圍法並以粗口指罵,在場的警員竟然以「影完就走喇」這種所謂「息事寧人」的方式勸記者離開,而不是制止罵人一方,試問採訪自由如何獲得保障?市民當然不會相信梁振英會直接向警方下達政治指令,但警員在處理牽涉政治性質的糾紛時卻常常表現得犬儒,不禁讓社會大眾感覺表達自由被抑制。

香港攝影記者足跡走遍全球,從神秘的北韓、伊朗,到四川地震,日本、南亞海嘯,馬尼拉人質慘劇,甚或至梵蒂岡、北極都曾留下過見證。香港市民擁有專業的眼睛帶他們看盡世事千帆,卻在自己家園屢次遭受無形勢力打壓欺凌,實在是無限唏噓。維護市民知情權,願此歪風不再滋生,望梁振英兌現捍衛新聞自由之承諾。

(作者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執委)

什麼人害怕鏡頭  

什麼人害怕鏡頭

(原文刊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一日)

文: 蕭文超  圖:鄧宗弘/明報

【明報專訊】上星期日,攝影記者協會在旺角中僑大廈一間居高臨下的冷氣房,舉辦了一場主題為「惡劣環境採訪」的講座。席間探討了泰國紅衫軍示威、土耳其反政府示威和北極絕地採訪的經驗,嘗試探討攝影記者面對子彈、催淚彈、水炮時的應變。諷刺的是,樓下行人專用區的街頭在同一時間出現了另一種惡劣環境。

上千名示威者在火辣辣的街頭短兵相接,夾雜在中間的是一群前線攝影記者。手持錄影機的《壹週刊》攝影記者羅國輝,採訪時多次被人推倒受傷,《明報》攝影記者鄧宗弘則被人拍打鏡頭和掃腳。雖然集會只是短短數小時,但在警察因種種原因不介入保護記者的情況下,記者被激動的群眾包圍和針對,受傷的機會也不會少於在外國面臨的槍林彈雨。根據網上廣傳的片段,兩位同業面對示威者四面八方的挑釁,仍能保持克制,緊守崗位,其專業表現令人動容。

其實,近年大部分香港攝影記者面對的惡劣環境,「遠在天邊、近在眼前」,已經由埃及動亂、日本地震、國內維權等活動,轉變為本地的小型示威。面對國外的環境,攝記都準備充足,時刻保持戒備,一些大規模的報業集團,事前亦會有戰地或災區的應變訓練,保險及裝備都安排妥當。但面對本地規模小而頻率高的示威,則較常被掉以輕心。

記者作為觀察者的角色,漸漸淪為被針對的對象,這情況在香港愈來愈常見。原因之一是與新興政治團體有關。他們有別於傳統政黨,不再依賴主流傳媒表達信息,而是跳過中介人,轉為在網上直接接觸大眾。對他們來說,傳媒已沒有過去的光環,甚至因報道內容而被列作不受歡迎人物。

新興政治團體仇視鏡頭

傳統政治團體動員上街表達政治理念,對他們來說是光榮的價值觀展示。不少泛民的激進派以誇張的肢體動作來吸引拍攝,爭取報道版面。但有經驗的攝影記者都知道,這些行動往往是在安全範圍內進行,即使被鏡頭注視,這類示威者亦為其理念而毋懼之後的法律問題,更不會因此而遷怒記者。

然而,新興的政治團體需要的並不再是版面,他們直接在網上號召動員,甚至參加者之間往往也互不認識,這類情緒發泄式的活動,行動時往往最仇視鏡頭,擔心影像成為對他們不利的證據,故在混亂和推撞時,很常會率先阻礙和騷擾記者。他們的觀眾不是社會大眾,亦不需要透過曝光率而爭取大眾認同,行動目標只是向一批少數的「同道中人」展示立場。

前車之鑑,傳媒老闆在派員採訪這種新興的惡劣環境時,不應再以傳統示威的「例牌安排」出發,應盡可能為前線記者提供支援,亦應體諒攝影記者即場的靈活判斷,未必能像其他衝突一樣因循地走到最前最埋身的角度,拍下最具衝突的動作場面,以防鏡頭的介入反而會激化場面,增加前線記者被襲擊的可能性。

明報原文鏈結:

http://premium.mingpao.com/cfm/Content_News.cfm?Channel=ja&Path=33618454371/vzd2.cfm

新聞相片內的炸雞

view finderfind a view — 新聞相片內的炸雞

(原文刊2013年8月4日明報)

【明報專訊】韓亞航空在舊金山失事,兩名中國學生死亡,滯留的江山中學師生在經歷生離死別之後,終於在鏡頭下回到學校與守候的家人團聚。但在這樣的災難新聞之中,電視台出現了一個十分奇怪的畫面:一個個下車的學生,手上都捧住一大桶肯德基炸雞。學生個子不高,令載滿炸雞的彩色大膠桶特別搶眼。這桶炸雞一直緊隨學生出現在隨後畫面,夾雜在哭哭啼啼擁抱回家子女的家長之間,形成了強烈的「怪雞」對比。

事後我做了些資料蒐集,只有零星傳媒有提及炸雞的出現,據報那是當地政府部門為災後學生所準備的。但情況到底是政府善意地用美式炸雞桶來安撫學生,還是有商人借機贊助宣傳,實難以求證。從客觀效果來說,這段片段恍如在災難新聞中加入了一個「植入式廣告」,這類偽裝的宣傳畫面,在電影橋段中並不陌生,但原來也充斥著每天的新聞影像及報紙圖片,問題是攝影記者和讀者有沒有察覺?

美國報業大亨William Randolph Hearst曾經說過「新聞是某些人不想被人發表的東西,其餘的都是廣告」(News is what somebody does not want you to print. All the rest is advertising)。我們每天翻開報紙,看到五花八門的資訊,但這些資訊其實大致可分類為新聞、資料、廣告這幾類。在上一代的社會,新聞和廣告之間劃了一條楚河漢界,互不干犯,但這種情在近年已開始轉變。除了近年興起以「新聞」方式撰寫的廣告外,更興起一種媒體配合商業與政府,以新聞來呈現廣告的「置入性行銷」。

打開一份報紙,圖片總是首先吸引眼球的元素。所以這類行銷亦向新聞圖片埋手。財經版的照片通常最常見被置入,例如「XXX省傳媒考察團」、「樓盤開售」、「某某度假村酒店開幕」和「專訪公司管理層」,這類新聞都會配上大量照片。但這些照片很多時都是因應版面需要而拍攝,部分是因應廣告客戶要求而安排,純粹表達出某酒店或某樓盤的優點。這些照片不難分辨,因為很多都是賣廣告賣得很明顯。但透過照片作宣傳的方式有時可以較高明,而且不只局限在財經版面。

是廣告還是新聞? 難辨清

「黃色巨鴨訪港」是商場舉辦得十分成功的推廣活動之一,把尖東商場的人流帶旺幾倍,有報章連續多天追訪報道,但亦有電視台對此嗤之以鼻,以不願意淪為商場宣傳工具為由,堅持一天也不報道。然而,到底什麼是廣告、什麼是新聞,有時似乎不易分辨。當一件藝術品參與宣傳活動,但竟然成為數十萬港人關注的焦點,參與活動變成一種文化現象,那現象是否已成為值得關注的新聞?這條界線又如何界定?

「置入性新聞」通常會由提供者交代一定程度的資訊,用作吸引傳媒採訪,之後用預先限定的方式向記者呈現他們安排讓讀者知道的內容。由於記者只獲提供局部的資料,相機拍到的地方亦屬預設畫面,也許報道結果仍帶一定程度的新聞資訊,但背後還是帶有軟性宣傳的效果。

政治軟性宣傳照

當然,置入宣傳不只限在商業攝影,在政治舞台亦被廣泛應用,而且由來已久。首先出現腦海的例子,遠一點有毛澤東的軟性宣傳照片,近年一點有喜歡外界看到他們閱兵的北韓父子金正日和金正恩。

最廣為人知,就不得不提俄羅斯總理普京。他特別陶醉自己的強人形象,於是透過國營媒體發布的照片,全都是他山下海、打虎、獵豹、潛水發現古希臘陶罐等「超人」造型。直至上年終於公開向記者承認照片都是造假,全部是他自導自演的驚險演出。這些政治置入照片,當然是希望透過利用傳媒向讀者灌輸一定的價值,如「親民」和「活力」等。

由第三方提供的圖片,傳媒無法親自派員採訪求證,背後當然有政府計劃好的原因,但其實記者就算可以採訪,也不能對所見所聞完全中立。以採訪北韓為例,攝影記者能到達的地方完全自主,開放給記者的活動,例如領導人的活動、隨軍採訪等,背後一切都屬預先安排。可以看見的,可以報道的,全都在限制下之發放,記者幾乎只能從有限的角度去拍攝和採訪,而且這些都是國家和商家的計劃之內。

這些圖片,呈現的都是「真實」,因為任何沒經改造的圖片,必然是某一部分的現實追溯,在拍攝當下的一瞬間還是發生過。

一個稱職的攝影記者,應該盡量找機會,擺脫「導演」指示或外在介入,用批判思考去與局限搏鬥,在照片中表達出具新聞意義的角度、內容和價值觀。就算最終無法衝出國家、公關的安排,亦要坦白向讀者交代影像只是「局部的真相」,讓讀者知道拍攝背後的限制,自行判斷分析眼中所見的圖片,這樣才算盡了傳媒的天職。

文:蕭文超

傲慢失落與矯揉造作

編按:文章為會員投稿以回應陽光時務第53期有關文章,內容與觀點不代表本會立場,陽光時務的文章連結如下:(97後香港的英式文化活動:大不列顚的傲慢與失落 攝影/ 秦偉)

傲慢失落與矯揉造作

英超建德

五月二日出版的第53期陽光時務週刊,有一輯照片和兩篇相關文章,題目是《97後的英式文化活動 :大不列顛的傲慢與失落》。照片中的人物是香港國際七人欖球賽的球迷,相關文章分別為作家評論和攝影師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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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想知道照片中是否全部是英國人。從題目看未必是,因為說的是活動。從作家評論看,又好像是:「這些從與中共帝國的殖民地爭奪戰中敗下陣來的英國人,只能在小欖球場上戰鬥然後在場邊買醉」。在攝影師手記中,則模稜兩可:「這些來自各地的球迷以弄潮者的身分介入球賽活動,身穿奇裝異服造型荒誕……….在一浪接一浪嘉年華式的衝激背後,也許是英國人在此時此地再次尋回他們的傲慢與失落。」

為什麼要知道照片中是否全部是英國人呢?若然是,則兩篇文章能對應照片。若然不是,重點只是活動,則活動本身無所謂傲慢或失落,這些都是形容人的態度,從兩文所見,重點亦放在英國人身上。作家評論說:「香港從此必然與他們沒有嚴肅的關係」;攝影師手記說:「Peter 是從前殖民時代的官員,現在回到英國老家生活,可謂無官一身輕,少了當年的一份傲慢」,另如前述:「也許是英國人在此時此地再次尋回他們的傲慢與失落。」

若照片中並非全部是英國人,對作家和攝影師最有利的解釋是:這項有英國人參與的活動,反映他們的傲慢與失落。然而,卻不能從照片反映出來,因為並非全部是英國人,不知哪一張反映,哪一張不反映。

就算照片中沒有其它國藉的人,兩篇文章能對應照片,亦帶出另一問題:在場其它國藉的人都如此打扮參與,如攝影師說:「這些來自各地的球迷以弄潮者的身分介入球賽活動,身穿奇裝異服造型荒誕」,英國人身穿裝異服,非英國人也身穿裝異服,兩者有何不同?如此打扮是否合符反映大不列顛傲慢與失落的最佳解釋,還是只有英國人如此打扮才具有這意義,其它國藉的人同場如此打扮的意義是什麼?如何辨別兩者不同的意義呢?

*** 閱讀全文 傲慢失落與矯揉造作

view finder : find a view﹕你在拍攝什麼?

(原文刊2013年5月11日明報星期日生活)

【明報專訊】Robin Williams在電影One Hour Photo(戀相狂)中提及家庭相簿時說:No one ever takes a photograph of something they want to forget(沒有人會拍一些他們想忘掉的東西)。

人總是善忘但又渴望留下美好的回憶,過往我們將個人記憶放在私人領域,例如日記和家庭相簿;相對個人記憶的是公共記憶,這種記憶多涉及較重大的事件,例如 歷史、政治、環境和社會等。但隨覑我們更積極地利用照片保存我們所見的事,現代攝影的社交功能大大提升。當照片上傳至不同的網上社交系統,這種個人與公共 的記憶空間開始融合,兩者變得難以分割,社交網站背後隱藏是一個記憶系統,與以往私密日記和家庭相簿不一樣,儘管不是你的預期,你上傳至網絡的照片總有不 同的陌生人在觀看,網絡上留存的不只是你個人的記憶,還有的是公共記憶。

為誰而拍?

每日社交網站Facebook上傳和轉發的照片數量約三億張(次)。若以十億用戶計算,平均每人每日上傳三張至Facebook(還不包括其他圖片分享網 站、博客、個人網站等)。當中的照片、影片和文字都按時間編排好,我們只要連接上網絡就可以再次重溫數個月前的朋友聚會、一年前的自拍照,這些個人照片對 大眾也許沒有需要,但當照片上傳至網絡,這些個人記憶就有大眾做後盾。過往我們影相的目的是記錄重要的事情,如﹕畢業、結婚、旅行、嬰兒成長等,一般情況 下,每張照片都有一定的事件在背後支撐,我們希望留下事件,於是我們拍照。但隨覑現時攝影成本的大跌,拍攝需要的動機顯得不重要,照片意義變得模糊,因此 不管是手上一杯咖啡、一份早餐, 我們都要上傳到網站讓別人看到,這些照片大多有一種吸引他者眼光的渴望,對拍攝者也許具有一些意義,但對他者卻大多沒有意義。對現代人來說,也許只有拍攝 下來, 眼前的片刻和感覺才能真正轉化為屬於自己,但照片目的卻是留給別人。

現在智能電話大多擁有兩個鏡頭,在一般使用環境下,後面的鏡頭用於拍攝眼前所見的事,前面的鏡頭用於拍攝自己或與友人的肖像。每天Facebook上那三 億張照片,我們難以估計用是前鏡頭還是後鏡頭拍攝,但不難想像自拍的起碼佔有百萬張以上,如果我們只是想表達自己當下身處的環境,我們大可用後鏡頭拍攝現 場環境,為什麼我們還要使用前面的鏡頭拍下自己的樣貌?

公元前1365年的「自拍」

自拍絕對不是新興的產物,早在1840年,法國一名財務官員Hippolyte Bayard因在發明攝影術競爭中落敗失去巴黎科學院的贊助,於是他寫信並附上歷史上第一張自拍影像——「扮演溺水男子的自拍照(Self Portrait as a Drowned Man)」抗議。這張裸露半身雙眼緊閉的男子,並不單純只是拍攝自己,而是帶有「扮演」覑其他角色的意義。這張自拍照並不是橫空出現,而是經歷多年應運而 生的,自拍照可以說是自畫像(Self-Portrait)的另一種形式。早於公元前1365年埃及法老Akhenaten的雕塑家Bak已經完成自己與 妻子Taheri雕刻作品,雖然身體比例和雕刻技術不成熟,但都有自畫的揭示功能。其後,就要追溯到15世紀文藝復興時期,法國藝術家Jean Fouquet於約1450年創作的自畫像,這幅自畫像普遍認為是西方傳統中現存的最早的自畫像。藝術家繪畫自畫像時,都是利用鏡子倒影繪畫出來,美國社 會心理學家Charles Horton Cooley在Looking-glass self概念中提到「人們彼此都是一道鏡子,映照覑對方」,即透過他人的眼光,建立自我主體。在自拍過程之中形成一個迴路關係,通過鏡子/屏幕的反照來觀 察而成為作品的自畫像/自拍照又再次成為反映現實的鏡子,一個自我探索的循環由此開始。自拍照在一定程度記錄了對自己異化的認同,但自拍者擁有創造者和主 體的雙重身分。從照片中,我們擺動覑不同的表情和動作目的正是主體性的表達,我們渴望別人凝視,但又怕失去自己。

想表達什麼?

曾自稱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郭美美於網上上傳的名牌手袋、手表、跑車、別墅派對照片,炫耀的是財富;藝人陳冠希與 女性朋友的情慾照,炫耀的是性。照片其中一種社交功能是「表現自我」,即表達當下你身處的環境與狀,拍攝的動機可以是出於自願又可以出於非自願;例如你 因為人際關係被迫出席一些婚宴場合,無論你如何不滿,一般人還是會擠出滿面笑容與新人合照,這種照片功能是一種表現,表現你已經到場並表面上因為一對新人 的婚宴而開心。此外,表達的情可以是好或壞;可以是郭美美的炫耀財富,可以是政治難民要求援手時表達的苦。正如況奧地利作家Stefan Zweig解釋藝術家與自畫像關係時所言﹕「他們身上有一種衝動,塑造自己,保存自己,將自己作為自我來認識,為認識自我;我去解釋自己」。這些照片有一 種預先期望被人注目的功能,它們或多或少帶有一些訊息渴望表達。

照片有著千變萬化的題材,但有覑「笑容」元素的一定不少,當我們面對相機,大部分人無論心情如何,基於本能大多數也會立即擠出笑臉。正如我們打開家庭相簿時,看 到的都是一張張充滿笑容的合照,這些笑容背後或真或假都表達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除非特別原因,否則多數人也希望自己被拍得「更好 」。根據美國攝影史家Geoffrey Batchen的說法「家庭攝影」是攝影者與被攝者如何應對社會議題的證據,例如照片的構圖和身體姿勢。相信沒有多少人希望看到與自己或家人有關「吵架」、「離婚」和「死亡」為題材的照片,喜悅的照片證明一些曾經發生的歡樂點滴,帶覑自我說服的功能和不真確的記憶,利用照片來描述他們理想的生活,並將 生命上不如意的事情從記憶中撇除。

那麼如果我們拍到不愉快的照片怎麼辦?很簡單,直接移除它吧。

(作者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主席)

文:蕭文超

編輯:方曉盈、顏澤蓉

view finder : find a view﹕嗜血的鏡頭

【明報專訊】早陣子無铫一套以男記者與女警察為主角的電視劇有一句對白刺中了我的神經,話說男記者在教導新同事如何當個「好」記者時說:「發生咩事都影鰦相先,見到隻鷹 等緊垂死鮋小朋友都係影鰦相先!」這裏說的應該是南非攝影記者Kevin Carter拍的那張名為《飢餓的蘇丹》,照片內容是蘇丹內戰到處饑荒,一隻禿鷹在餓得皮包骨的女童不遠處徘徊,不難令人想像女童的下場。電視編劇或許認 為這樣的對白能點出普羅百姓對記者的認知,但他未必知道攝影記者在拍攝苦難時面對的心理掙扎與承受的痛苦。現實中的Kevin Carter在獲得普立茲新聞獎後遭受千夫所指,罵他不理女童死活只顧向老闆交差,最後他走向自殺的絕路。

月中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震驚全球,美國國民除了關心追捕行兇者的進展,報章刊登的照片亦是另一個廣被討論的話題。美聯社那張警察與自願者把被炸斷雙腳的 Jeff Bauman推往救援的照片肯定最讓人瞪目結舌,有些讀者或許會認為畫面太過血腥恐怖故不應刊登,相信連美聯社編輯室亦對讓照片是否適合發放經過一番商 討,最後美聯社共發放了同一照片的兩個版本,另外一幅把傷者雙腿下半血肉模糊的部分裁去。

選取血腥照片準則

我請教了在大學兼職任教新聞攝影的現職《明報》圖片編輯郭慶輝有關選取血腥照片的準則,他表示最理想的做法當然是無任何審查的情下刊登照片,因為攝影記 者最重要的職責就是忠實地記錄事件,攝影記者拍到的照片只要不涉及做假就應該刊登。但現實中編輯對如何選擇照片還有很多其他考慮,例如要考慮讀者(如學 生)能否接受內容會令人不安的畫面。

紐約的Daily News選擇了另一種方法去保護讀者的眼睛,編輯室決定將Boston Globe攝影師John Tlumacki拍到的照片左方女傷者的腳傷用photoshop隱去,使畫面上看起來相對沒那麼血腥。然而這做法很快被其他攝影記者發現兼在網絡世界炮 轟這做法完全違反新聞攝影道德。National Press Photographers Association的專業操守第六條指明(見註),編輯不應操控、加減影像內容以達至誤導的效果。Daily News的做法明顯違反了操守。

保護讀者還是自我審查?

以上兩例正好點出現實中的傳媒很多時或因為保護讀者,或因商業考慮而自我審查,大大收窄了刊登照片的尺度。約翰‧伯格(John Berger)在與尚‧摩爾(Jean Mohr)合著的《另一種影像敘事》(Another Way of Telling)裏這樣寫覑:「報道攝影故事屬於一種目擊報道(eye-witness accounts),而非說故事,正因此我們必須仰賴文字說明,來克服影像中無可避免的曖昧含混(ambiguity)。含混曖昧在採訪報道裏是不被接受 的,但在說故事裏卻是無可避免的。」我不是鼓勵媒體嗜血,而是新聞攝影既然以目擊報道為首要責任,就應該盡量忠實地呈現攝影記者的紀錄。

再者,淨化的影像不代表現實中的受害者能免除受苦。即使Kevin Carter照片中的蘇丹女童活下來,其他千千萬萬因戰火同樣在遭受饑荒的小童又活下來了嗎?照片經過剪裁,那波士頓爆炸案中Jeff Bauman的雙腳就沒被炸斷嗎?攝影記者不是在以他們的存在與見證去警惕、呼籲、關懷甚至嘗試拯救世界嗎?

先拍照還是先救人?

與Kevin Carter命運迥異的,是美聯社攝影記者Nick Ut,他在越戰時拍下9歲女童Kim Phuc跑向相機逃離南越軍方投擲的凝固汽油彈的相片後,更把Kim帶到醫院請求醫生拯救她。Nick更一直像叔叔一樣時常探望Kim並與她成為好朋友。 若要問我攝影記者每當面對「先拍照還是先救人」這個問題,我只能無奈但坦誠地告訴各位,每次情都不同,根本沒有金科玉律可以遵守。攝影記者既是記者亦同 時是一個人,拍照不是他唯一可做的事;但同時攝影記者亦不是專業救護人員,遇上突發情他亦未必懂得或有能力去救人。

Diane Arbus說過:「我真的相信世界上有些事情如果我不拍下來,就沒有人會看見。」magnum(瑪格南)圖片社創辦人之一,Henri Cartier-Bresson (布烈松)發給會員的備忘錄這樣寫覑:「我想提醒各位,瑪格南的成立是為了讓我們,事實是迫使我們,用自己的能力與解讀,為我們的世界與時代留下見證…… 當標誌性事件發生,或許並沒有什麼賺頭,但只要你在場,就應當用照片的方式介入我們鏡頭前發生的事,毫不遲疑地犧牲物質享受與個人安全。」願攝影記者們繼 續為大眾留下見證,編寫歷史。

(作者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執委)

註: https://nppa.org/code_of_ethics

文:何家達

編輯:蔡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