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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文超:「應該選那一張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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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國黑人青年Mike Brown被警察射殺在Ferguson當地社區引起牽然大波,事件當中影像擔當一個重要的角色,我們對傳媒使用死者和傷者生前的照片報導見慣不怪,因為傳媒總需要利用頭像簡化一個人,一個沒有頭像的人難以使觀眾留下印象,然而,當中是否只是隨便一張相片這麼簡單呢?

美國NBC新聞報導時使用Mike Brown身穿籃球背心並做出不知明手勢的照片作為頭像,據說照片是記者從Mike的社交平台下載,也許大家覺得這樣處理沒有大問題,因為這正是Mike在社交網站的頭像,但我們都不認識肇事青年,我們對他的印象建立源於第一印像,那就是新聞報導上的第一張頭像照片。我們都不能抵賴,我們不是從樣貌、衣著、動作和背景去判斷人和事件,如果那照片展示的是身穿名牌恤衫和舉止優雅的黑人的青年,也許我們在新聞報導內文前已經覺得青年無辜,若他衣著普通和打著不知明的手勢,我們多多少少都影響對他的印象。

NBC主要在報道時使用上方的照片,其中 Mike 的動作被懷疑是黑幫手勢,也有人指是和平的手勢。

「#IfTheyGunnedMeDown」(如果他們槍殺了我),是網絡上的青年在Mike Brown被殺後,以自選的個人照片去反擊新聞界選用當事人照片報導的慣例,青年上傳身穿正式服裝或反叛的衣服,在鏡頭前擺動不同的動作製造形象,這種自我製造本身已經有虛假不真實的意味,但這種抗議式照片還是有其價值,因為當中隱含著抗議警權和反抗身份塑造的意義。

「#IfTheyGunnedMeDown」(如果他們槍殺了我)是一項反抗身份定型的網絡「示威」

肇事青年被槍殺影像改變城市當中的匿名性,使互不相識的陌生市民連成一線,共同將生活的不滿轉化為對抗種族歧視的使命。當中所憑藉的不是傳統媒體的相片,而是透過無所不在的手機攝影,Twitter上流傳數以千計Ferguson的暴亂相片,市民互相合作奪去傳媒掌控多年的單一角度展示,也突破印刷媒體照片數量的限制,全日24小時所有不同的角度都有人在拍攝和上傳,然而若說社交平台帶來的新影像革命能摧毀新聞攝影,卻似乎還有一段距離。上千上萬的照片充斥各大社交平台,我們在圖片中看到憤怒、看到暴力、看到寬恕,但我們無從入手,我們無法從社交平台整理出事件的脈絡和發展,看不到事前的因、也看不到事後的果,我們在千萬張照中浮沉。

一張好的新聞照片是事件的濃縮、提煉和升華,這就是為什麼圖片編輯每天都要絞盡腦汗、萬中選一地揀選一張最重要、最有代表性的照片放在頭版。頭版照片不單是視覺的考慮,還牽引背後的價值和理念,不同的選擇帶來不同的報紙面貌,最顯而易見的例子是反戰派與好戰派傳媒的圖片選擇。

美聯社攝影記者Bill Hudson,拍下了黑人示威學生 Walter Gadsden被警察的犬隻咬住胸口的一刻,令人質疑警察使用過度武力。

這兩張照片,激發起美國的大多數人對人權運動投以同情和支持,緊隨而來的民意,促使美國的民選總統不得不下令重新檢討使用警犬的手則和鐵腕對付示威者的命令,民間的壓力和政府的回應均為當地的民權運動帶來正面的脾益。

一直擔當香港新聞攝影界橋頭堡的老牌英文報章,近年經常以沒有特色的大場面相片報導影響香港重大的新聞事件,除了是對前線攝影記者的羞辱,更是愧對香港的歷史,數十年後,沒有讀者希望千辛萬苦找到的舊新聞,卻只查看到一張人山人海的高位照片。圖片編輯的工作不只是隨便選一張照片那麼簡單,即使只是肇事人的頭像照也隱含角色身份和文化象徵,香港擁有出色的攝影記者,我希望圖片編輯不要放棄自己的權力和智慧,選擇出最好的照片,為香港留下真實的歷史印記。
(作者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主席)

圖:網上圖片
文:蕭文超

原文載於2014年8月31日 《明報》星期日生活

viewfinder : find a view -「防火防盜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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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 2014年7月6日-明報

文:蕭文超
圖:路透社

這張圖片的 alt 屬性值為空,它的檔案名稱為 R2-333x500-1.jpeg

71遊行結束後,上千名示威者於遮打道靜坐預演「佔中」,警察如臨大敵取消休假調派人手增加當值數目,借用警校充當拘留中心,警民關係組亦預先在遊行前與各大傳媒打好關係,重申警方尊重新聞自由。然而,待活動正式上演,警員宣佈示威者違法,之後亦以影響清場工作為由,要求記者離場,雙方關係無可避免再受到考驗。

警方清場總是傾向把記者和示威者共同當作「被清」的目標,錯誤想像警媒關係互相合作處理混亂,因此一但混亂發生警察首先邀請記者配合,若記者拒絕便動輒以抬離、拘捕等手段恐嚇記者,又以為在老遠的現場設立一個「記者區」便是協助傳媒採訪,然後在現場派出一批傳媒聯繫隊伍,便算盡了力與傳媒溝通。但說到尾,其實只是覺得記者「阻頭阻勢」,影響他們工作。

一般來說,在採訪混亂多變的複雜環境時,大部分記者行家都不會步入警方安排「記者區」。這並不是他們好勇鬥狠不怕推撞,而是因為記者拒絕以警察安排好的角度和場景去拍攝和報道。傳媒在示威現場的角色像球場上的球證,他們存在目的就是如實紀錄現場發生的情況,不問立場,讓更多不在現場的大眾市民知悉社會事件。所以他們不能「乖乖地」完全服從任何一方的安排,此舉除了保障示威者不會因警權過大而受傷害,亦同時確保警察行動是合乎制約。一旦所有示威者或警員全部離開新聞現場,記者自然也不會繼續留守阻礙公眾地方了。

不知內情的公眾,眼見攝影記者總是蜂擁圍著抬人的現場,便覺得記者在「爭先恐後、互相推撞」,很混亂很危險。其實,專業的攝影記者面對這種情況,雖然人多混亂,但往往「亂中有序」,進退有度,不會影響現場環境。

首先攝記會各自憑判斷,佔據有利位置,遲來者只能向人「借位」,不會擋在先來者之前;還有大家會盡量不遮擋其他人的鏡頭,更莫說出手拉扯他人務求搶位的行為,更為行內不恥;其次是攝記總會與目標人物保持一定距離,當警員和被抬人士向攝記走近,一排攝記亦會保持隊形、慢慢向後移動,這樣鏡頭才可保持同一焦距,又不會遮擋旁人的攝影機,所以理應不會出現「記者為影相而阻礙清場/救援」的場面。一旦失去有利位置無法拍攝,亦只能事後自認倒楣或技不如人,不會突然衝前遮擋著全世界的鏡頭,干擾現場。

示威者手牽手坐在馬路的照片看來簡單,實際是攝影師從幾層警察人鏈中攝位所得。

其實警察以「搞事分子」的態度對待傳媒,亦未必事出無因。近年在新聞現場突然湧現了一大批民間新媒體記者,他們並非專業的全職攝記,未必懂得傳統傳媒行內的「潛規則」,亦不會與一大排攝影記者一同走位、保持距離當觀察者。但他們亦同樣手持記者證,可以出入警察封鎖區。雖然很多這些「民媒」表現優秀,但亦有部分人只屬義務工作,並無專業責任。他們可以借採訪之名,深入警察限制的禁區進行示威活動;或者在拍攝採訪時,抱著一腔熱血走到最前,令一早佔了有利位置的攝影記者無法拍攝,一旦出現這情況,上文所說的「隊形」勢必被打亂,攝記的鏡頭被阻擋,唯有四散走位,愈走愈前,令情況更為混亂。偶然更有示威者一人分演多角,有時是記者,有時是示威者,一路影相拍片,一路指罵警察,過份介入事件和持強烈個人意見在傳媒行業內等於觸犯「天條」,一旦參與其中更是「掛羊頭賣狗肉」,以言論自由包裝自己的政治取態,以新聞自由當成自己的免死金牌。

雖然如此,我們不應負面地對看「民媒」湧現的現象。本港傳統的新聞機構或多或少有向商業和政治依靠攏的傾向,這是新聞行業存在的自身問題,傳媒以最大眾為傳播對像,版面亦有限,往往不會報道少數議題,民間媒體正正彌補這些不足。本著大眾對  尊重知情權的共識,「民媒」正是一同為新聞自由努力的同路人,互補不足、共同努力。

不過,值得擔心的是香港越來越中國化,連近年香港政府對記者的態度似乎也有與內地接軌的趨勢。內地官場一直有「防火防盜防記者」的說法,為了控制輿論,需要把記者當成火災隱患、當成盜賊一樣預防對待。假如採訪時出現的混亂的次數愈見頻繁,警方就更有理由以種種限制來留難記者。「民媒」過於濫發自製的「記者證」,的當是新聞現場湧現大批「新手」的原因之一。最近有傳媒留意到有以激烈手法見稱的政治團體,因為自行營辦網上新媒體,故亦自製了一批「記者證」給部分非常出位的示威常客,情況亦令人關注。記者證可以自由出入警察所設的限制區域,是多年來傳統媒體的自律所得獲得的信任,如果部分 「民媒」自詡 「記者大晒」的心態去破壞行業的工作時必須中立的專業操守,最終迫使政府放棄對傳媒的信任,這只會影響傳媒監察政府的能力,得益的是誰顯而易見。

警察執法期間若沒有傳媒監察或會捐害示威者的權利

(作者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主席)

view finder : find a view ﹕ 影像線索

原 文 刊 2 0 1 4 年 3 月 2 日 明 報 星 期 日 生 活

【 明 報 專 訊 】 星 期 三 發 生 震 驚 全 港 的 傷 人 案 件 , 《 明 報 》 前 總 編 輯 劉 進 圖 遇 襲 受 傷 , 各 界 對 他 送 上 祝 福 之 餘 , 全 港 市 民 都 寄 望 警 方 早 日 破 案 , 找 出 幕 後 真 兇 。 香 港 警 方 當 晚 立 即 發 放 兩 張 由 閉 路 電 視 拍 到 的 圖 片 , 公 開 疑 兇 的 影 像 。 作 為 關 心 事 件 的 市 民 , 一 聽 見 獲 得 重 要 線 索 , 立 即 像 其 他 人 一 樣 拿 出 圖 片 來 參 詳 。 但 當 打 開 時 見 到 兩 個 朦 朧 身 影 , 很 多 人 也 感 到 摸 不 頭 腦 , 甚 至 懷 疑 這 類 模 糊 的 影 像 是 否 起 到 破 案 作 用 。 其 實 , 透 過 影 像 線 索 來 追 查 兇 徒 , 在 國 際 社 會 屢 見 不 鮮 , 說 得 上 是 21 世 紀 的 新 趨 勢 。

警方發佈劉進圖遇襲案疑兇圖片

大 家 記 憶 猶 新 的 , 是 2013 年 美 國 波 士 頓 馬 拉 松 爆 炸 案 。 聯 邦 調 查 局 透 過 發 布 大 量 閉 路 電 視 照 片 , 和 當 日 參 與 者 在 活 動 中 攝 下 的 照 片 , 與 網 民 互 動 「 人 肉 搜 查 」 , 又 用 上 電 腦 樣 貌 識 別 系 統 , 結 果 在 爆 炸 案 發 生 數 天 , 已 能 確 認 疑 犯 身 分 , 並 進 行 搜 捕 工 作 , 成 功 拘 捕 其 中 一 個 犯 人 。 據 聯 邦 調 查 局 探 員 指 , 現 在 他 們 尋 找 證 據 , 最 先 就 是 找 錄 像 , 如 提 款 機 、 餐 廳 、 汽 車 監 察 器 等 所 能 拍 攝 到 的 影 像 。

美國聯邦調查局透過發布大量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期間的閉路電視照片從而鎖定Dzhokhar和Tamerlan Tsarnaev兩兄弟。

閉 路 電 視 之 弔 詭

閉 路 電 視 影 像 在 警 方 搜 證 工 作 中 已 經 成 為 重 要 的 工 具 , 但 是 否 應 在 城 市 中 安 裝 更 多 閉 路 電 視 , 卻 一 直 是 歐 美 國 家 熱 中 討 論 的 議 題 , 這 議 題 在 英 國 討 論 最 為 熱 烈 。 據 2013 年 英 國 《 每 日 電 訊 報 》 報 道 , 全 英 國 共 有 590 萬 個 閉 路 電 視 , 即 平 均 每 11 個 英 國 人 就 有 1 個 閉 路 電 視 , 設 置 的 地 點 包 括 醫 院 、 護 理 院 和 學 校 等 較 為 注 重 私 隱 的 敏 感 地 方 。 這 些 閉 路 電 視 除 了 應 用 在 調 查 案 件 外 , 亦 被 質 疑 為 壓 制 大 型 示 威 的 工 具 , 2011 年 英 國 大 學 示 威 反 緊 縮 加 學 費 引 發 的 騷 亂 , 閉 路 電 視 成 為 對 學 生 「 點 相 」 的 起 訴 工 具 。 英 國 民 眾 一 直 質 疑 到 底 個 人 私 隱 還 是 公 共 安 全 重 要 。 但 無 可 否 認 , 閉 路 電 視 已 經 成 為 近 年 重 要 的 調 查 方 向 , 據 2009 年 蘇 格 蘭 場 的 數 字 指 出 , 95 % 的 謀 殺 案 也 是 由 閉 路 電 視 提 供 資 料 才 可 以 破 案 。

照 片 作 為 : 紀 錄 兇 案 現 場

在 美 國 電 視 劇 CSI 和 其 他 偵 探 電 影 中 , 經 常 會 出 現 身 穿 白 袍 的 攝 影 師 , 胡 亂 地 在 案 發 現 場 拍 照 取 證 , 但 這 其 實 和 真 實 的 Forensic Photography ( 法 醫 攝 影 ) / Crime Scene Photogaphy ( 犯 罪 現 場 攝 影 ) 也 有 點 出 入 。 攝 影 作 為 偵 查 案 件 的 工 具 , 歷 史 可 追 溯 到 至 少 200 年 前 , 當 時 犯 罪 學 家 開 始 意 識 到 攝 影 的 紀 錄 功 能 , 遠 遠 超 越 了 手 繪 圖 畫 的 紀 錄 , 故 開 始 透 過 攝 影 技 術 來 凍 結 時 間 , 為 犯 罪 現 場 留 下 一 個 無 可 爭 辯 的 紀 錄 。

在 19 世 紀 , 法 國 攝 影 師 Alphonse Bertillon 建 立 了 首 個 最 接 近 現 時 以 科 學 鑑 證 紀 錄 現 場 的 方 法 。 他 會 以 不 同 距 離 拍 攝 , 在 兇 案 現 場 同 時 拍 下 天 花 和 地 板 , 此 外 亦 會 拍 攝 一 個 高 角 度 的 環 境 相 。 時 至 今 天 Forensic Photography 已 經 成 為 法 庭 上 舉 證 的 重 要 工 具 , 因 為 大 多 數 的 證 據 如 指 紋 和 血 漬 也 會 隨 時 間 減 少 和 消 失 , 只 有 攝 影 才 會 留 下 永 恆 的 紀 錄 。

照 片 作 為 : 死 亡 恐 嚇

紐約新聞自由攝影師Arthur Fellig拍攝的兇案現場。

犯 罪 現 場 攝 影 似 乎 會 給 予 大 家 冷 冰 冰 的 感 覺 , 但 當 然 這 要 視 乎 攝 影 師 的 拍 攝 目 的 。 在 1941 年 , 紐 約 新 聞 自 由 攝 影 師 Arthur Fellig ( 又 名 Weegeep , 舉 辦 Weegee:Murder is my Business 《 謀 殺 就 是 我 的 生 意 》 ) 攝 影 展 覽 震 撼 美 國 的 上 流 社 會 和 藝 術 界 。 他 用 閃 光 燈 拍 攝 紐 約 晚 上 的 犯 罪 案 件 、 槍 殺 、 交 通 意 外 和 貧 窮 人 士 的 苦 , 這 些 照 片 除 了 成 為 報 館 的 搶 手 貨 , 亦 打 入 美 國 的 藝 術 界 , 那 直 接 強 硬 的 閃 光 燈 打 在 黑 暗 的 紐 約 街 頭 , 把 當 中 不 為 人 知 的 事 又 再 展 現 我 們 面 前 。

照 片 的 作 用 , 用 在 不 法 分 子 手 上 , 又 似 乎 展 現 另 一 種 新 的 功 能 , 那 就 是 「 死 亡 恐 嚇 」 。 墨 西 哥 北 部 毒 梟 勢 力 龐 大 , 各 個 犯 罪 集 團 互 相 爭 奪 地 盤 , 當 地 犯 罪 分 子 除 了 殺 敵 對 幫 派 的 人 馬 外 , 亦 會 殺 害 不 聽 話 的 警 察 和 多 口 記 者 , 在 殺 人 後 他 們 更 會 留 下 「 死 亡 恐 嚇 」 , 這 不 是 為 了 方 便 警 察 取 證 , 而 是 要 恐 嚇 後 來 者 小 心 , 不 要 得 罪 地 方 勢 力 。 因 此 他 們 除 了 在 荒 山 野 嶺 陳 屍 外 , 亦 會 選 擇 在 鬧 市 的 地 方 , 這 種 「 死 亡 恐 嚇 」 與 過 往 英 國 將 海 盜 陳 屍 傳 統 一 致 。

攝影記者Fernando Brito在墨西哥北部一帶拍攝槍殺案現場。

2011 年 墨 西 哥 攝 影 記 者 Fernando Brito 就 以 一 輯 Lost in the Landscape , 拍 攝 墨 西 哥 陳 屍 照 片 , 獲 得 了 World Press Photo 獎 項 。 Fernando 的 照 片 不 見 血 腥 和 恐 怖 , 而 是 以 柔 和 的 陽 光 和 清 靜 的 環 境 去 描 述 死 亡 , 死 者 似 是 午 間 小 睡 旁 邊 卻 有 點 點 血 漬 , 生 與 死 、 寧 靜 與 恐 怖 在 他 的 相 機 下 互 相 糅 合 , 轉 化 為 指 控 , 提 醒 我 們 當 地 所 發 生 的 罪 案 。

圖 片 用 作 蒐 集 證 據 的 功 能 , 久 被 確 立 , 更 影 響 新 聞 記 者 在 進 行 偵 查 報 道 時 , 往 往 透 過 一 些 好 的 影 像 , 作 為 最 重 要 的 指 控 。

今 天 , 不 公 義 的 事 件 繼 續 在 香 港 上 演 。 但 願 這 兩 張 圖 片 能 發 揮 影 像 最 強 大 的 功 能 , 讓 警 察 和 記 者 紛 紛 搜 集 到 更 多 線 索 , 早 日 破 案 。 並 謹 在 此 祝 願 劉 進 圖 早 日 康 復 。

( 作 者 為 香 港 攝 影 記 者 協 會 主 席 )

文 : 蕭 文 超
圖 : 網 上 圖 片

編 輯: 蔡 曉 彤

view finder﹕find a view 一張照片勝過……

原文刊 二零一四年一月五日明報星期日生活

【明報專訊】「一張照片勝過千言萬語」是我們經常聽到用來讚美優秀攝影作品的句子,以字面理解就是指一張照片中承載的信息非常豐富,帶人神馳萬里,言不盡意,只能神會。眾多攝影種類中,紀實攝影的存在本身就有說明事實的需要,故較着重照片內的信息傳遞(carry a message)。這類照片本身的拍攝動機或多或少要「說明環境」,雖然應用在不同範疇中有不同的差異,但當中的「說明」能力卻是必須具備的條件,否則稱不上紀實攝影。

1963年越南僧人釋廣德在街頭自焚的圖片震撼整個西方世界, 美國總統甘迺迪曾評語這照片是:「No news picture in history has generated so much emotion around the world as that one.」(網上圖片)
1963年越南僧人釋廣德在街頭自焚的圖片震撼整個西方世界, 美國總統甘迺迪曾評語這照片是:「No news picture in history has generated so much emotion around the world as that one.」(網上圖片)

在1963年越南僧人釋廣德,為了抗議越南政府對迫害佛教徒政策,坐在西貢繁忙的街頭上,在其他僧人幫助下澆上汽油點火自焚。從照片所見,火舌在其身上亂舞,他依然不動如山。在喃喃誦經聲之中,攝影師Malcolm Browne甚至連僧人何時死去也不知道,僧人在火焰中從未嘆過一聲也沒有叫過一句,甚至可用安詳來形容,直至被燒成炭。照片感染力極強,一看就不由自主地和他一同感受被火燒的痛苦,一下子把讀者與死亡的距離拉近。然而,釋廣德的表現卻又讓人錯愕,刺激着讀者去反思他的行動目的。到底他背負着什麼信念,使他可以甘願抵受烈火燃燒的痛苦?讀者即使未了解照片的新聞背景,單是影像,已足以留下震撼。

這種「帶動情感」感染力和「說明環境」功用,正正就是我們說「一張照片勝過千言萬語」的兩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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