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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9: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就今天清晨有多名記者於旺角採訪期間遇襲發出以下聲明/Statement by Hong Kong Press Photographer Association regarding the violent actions in Mong Kok: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就今天清晨有多名記者於旺角採訪期間遇襲發出以下聲明:
Statement by Hong Kong Press Photographer Association regarding the violent actions in Mong Kok: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就今天 (2016年2月9日) 清晨時分有多名記者和攝影記者於旺角採訪騷亂期間遇襲及被阻擋採訪予以譴責,並認為任何針對記者的暴力行為,將會徹底破壞香港尊重言論自由的基礎。

本會得悉有多名現場採訪的新聞工作人員受傷和遇襲,其中包括:
1) 一名無綫電視攝影師在旺角拍攝焚燒雜物和撬起路面磚塊期間,有示威者以發泡膠板阻擋鏡頭及企圖以碎裂的玻璃擲向攝影師,阻止他繼續拍攝;
2) 一名有線電視攝影師頭部被磚頭擊中受傷;
3) 一名香港電台記者正進行採訪,被示威者以磚頭襲擊,其手上的錄音器材亦損毀;
4) 一名明報記者採訪期間,即使已表明記者身分,仍遭警員毆打

本會對受傷的同業致最深切的慰問,並希望他們早日康復。

本會對此事件感到極度憤怒及給予嚴厲譴責。本會認為言論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不同立場的聲音和觀點亦應該互相尊重。本會認為任何意見或訴求應該透過理性方式表達,而非選擇暴力行為。無論所持立場為何,亦不應以暴力阻止傳媒採訪,更不應將其情發洩於新聞工作者身上。此外,本會呼籲攝影記者採訪同類活動時,佩備適當裝備,小心人身安全。需要特別留意被訪者的情緒,必要時向警方求助。

The Hong Kong Press Photographer Associate (HKPPA) condemns the violent actions by protesters targeted against multiple reporters and photojournalists during the news coverage of the riot in Mong Kok earlier today (Tuesday, Feb. 9, 2016).

During the early hours of the morning, multiple accounts of journalists sustaining injuries and attacks have been reported,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1) a TVB News cameraman was threatened to cease filming by attempting to throw broken glass at him when he was covering rioters setting fire and creating roadblocks; and
2) a Cable News Hong Kong cameraman sustained head injuries from a brick; and
3) a Radio Television Hong Kong (RTHK) reporter was attacked by protesters using a brick when covering the incident, and the voice recording equipment was damaged as a result.
4) a Ming Pao reporter was allegedly assulted by police officers after identifying himself as a member of the media

HKPPA express our deepest sympathies on the injuries sustained by our fellow colleagues and we hope for their speedy recovery.

HKPPA respects and believes that freedom of expression, speech and assembly is a core part of Hong Kong. Different viewpoints should be respected. We believe ideologies and opinions should be expressed rationally instead of through violence. We ask our fellow colleagues to pay close attention to the situation and emotions of protesters when covering similar events in the future, carry appropriate equipment and seek help or support from appropriate authorities.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Hong Kong Press Photographer Association
2016年2月9日

News industry file reports collectively on assault of newsman/傳媒工作者被襲 業界集體報案

(注意:活動通知) 11月29日 星期六 早上十一時 灣仔警總

傳媒工作者被襲  業界集體報案

News industry file reports collectively on assault of newsman

Now新聞台工程人員李小龍在旺角協助同事採訪期間,被警方以襲警之名制服,頭及身體多處受傷。最後,李小龍被扣查逾24小時後,獲無條件釋放,警方仍保留檢控權利。

On Tuesday evening, 25 November 2014, an engineer of NOW TV news, Li Siu-lung, was subdued by police officers for allegedly assaulting a police officer while he was carrying out reporting duties with colleagues in Mong Kok. He suffered multiple injuries to his head and body during the process. After more than 24 hours of detention, Mr Li was released unconditionally, but the police have stressed it retains the right to prosecute in the future.

自佔領運動以來,部分警務人員屢以敵視態度面對傳媒,各大組織多番與警方高層交涉亦未見有任何改善,今次拘捕和襲擊記者更是變本加厲,打壓新聞自由。昨晚警方再一次以襲警之名拘捕正在採訪的蘋果日報攝影記者。我們相信在往後的日子,類似的警民衝突情況必定陸續發生,新聞工作者亦繼續面對更大的威脅,所以我們不能袖手旁觀。

Since the Occupy Movement started, some police officers have been antagonizing the media. Despite repeated dialogue between various media organizations and senior police management, the situation has not improved. It has, in fact, worsened with the recent arrests and assaults on reporters. These arrests and assaults are a suppression of a free press. Yesterday, police arrested a cameraman of Apple Daily for allegedly assaulting a police officer. We believe that there will be more confrontations between the police and the public in the near future, and journalists will face even greater threats. We can no longer look on and do nothing.

閱讀全文 News industry file reports collectively on assault of newsman/傳媒工作者被襲 業界集體報案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就蘋果日報攝影記者,在旺角採訪期間被拘捕作出以下聲明

攝影記者王俊龍被警察鎖上手扣拘捕[/caption]:(附加現場照片)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就今晚(11月27日)在旺角採訪期間,蘋果日報攝影記者王俊龍被警方拘捕,本會對此感到極度憤怒及遺憾。

事發時,該攝影記者和另一同事均佩帶記者證進行採訪,混亂期間,王的同事被警方質疑他觸碰其腰間槍袋。當王俊龍上前了解情況時,忽然數名警員一湧而上,將他按在地上,並鎖上手扣,其後更以涉嫌襲警拘捕及帶走。

本會對此事件感到極度憤怒。攝影記者在現場採訪及報導,目的是代替公眾擔當監察者的角色。惟近日警察接二連三以拘捕的手段恐嚇在場的記者,影響正常採訪工作,並以粗暴手法作出拘捕,危害新聞工作者的安全。

本會希望警方堅守專業態度,尊重新聞自由,重視社會大眾的知情權,在處理公眾活動期間,以互諒互讓的態度處理傳媒的採訪需要。

蘋果日報提供圖片

攝影記者王俊龍被警察鎖上手扣拘捕
攝影記者王俊龍被警察鎖上手扣拘捕

HKPPA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雨傘運動 Umbrella Movement》Slideshow

「由於先前影片出現技術問題,現再次上傳, 多謝各位支持!
Ver2 現正努力製作中,將會盡快更新。」

《雨傘運動》持續逾月,攝影記者每天都在前線記錄運動的發展。
為此,協會特別將作品製成 SlideShow,並會不時更新,直至運動完結。

蕭文超:「應該選那一張照片?」

viewfinder : find a view -「應該選那一張照片?」

近日美國黑人青年Mike Brown被警察射殺在Ferguson當地社區引起牽然大波,事件當中影像擔當一個重要的角色,我們對傳媒使用死者和傷者生前的照片報導見慣不怪,因為傳媒總需要利用頭像簡化一個人,一個沒有頭像的人難以使觀眾留下印象,然而,當中是否只是隨便一張相片這麼簡單呢?

美國NBC新聞報導時使用Mike Brown身穿籃球背心並做出不知明手勢的照片作為頭像,據說照片是記者從Mike的社交平台下載,也許大家覺得這樣處理沒有大問題,因為這正是Mike在社交網站的頭像,但我們都不認識肇事青年,我們對他的印象建立源於第一印像,那就是新聞報導上的第一張頭像照片。我們都不能抵賴,我們不是從樣貌、衣著、動作和背景去判斷人和事件,如果那照片展示的是身穿名牌恤衫和舉止優雅的黑人的青年,也許我們在新聞報導內文前已經覺得青年無辜,若他衣著普通和打著不知明的手勢,我們多多少少都影響對他的印象。

NBC主要在報道時使用上方的照片,其中 Mike 的動作被懷疑是黑幫手勢,也有人指是和平的手勢。

「#IfTheyGunnedMeDown」(如果他們槍殺了我),是網絡上的青年在Mike Brown被殺後,以自選的個人照片去反擊新聞界選用當事人照片報導的慣例,青年上傳身穿正式服裝或反叛的衣服,在鏡頭前擺動不同的動作製造形象,這種自我製造本身已經有虛假不真實的意味,但這種抗議式照片還是有其價值,因為當中隱含著抗議警權和反抗身份塑造的意義。

「#IfTheyGunnedMeDown」(如果他們槍殺了我)是一項反抗身份定型的網絡「示威」

肇事青年被槍殺影像改變城市當中的匿名性,使互不相識的陌生市民連成一線,共同將生活的不滿轉化為對抗種族歧視的使命。當中所憑藉的不是傳統媒體的相片,而是透過無所不在的手機攝影,Twitter上流傳數以千計Ferguson的暴亂相片,市民互相合作奪去傳媒掌控多年的單一角度展示,也突破印刷媒體照片數量的限制,全日24小時所有不同的角度都有人在拍攝和上傳,然而若說社交平台帶來的新影像革命能摧毀新聞攝影,卻似乎還有一段距離。上千上萬的照片充斥各大社交平台,我們在圖片中看到憤怒、看到暴力、看到寬恕,但我們無從入手,我們無法從社交平台整理出事件的脈絡和發展,看不到事前的因、也看不到事後的果,我們在千萬張照中浮沉。

一張好的新聞照片是事件的濃縮、提煉和升華,這就是為什麼圖片編輯每天都要絞盡腦汗、萬中選一地揀選一張最重要、最有代表性的照片放在頭版。頭版照片不單是視覺的考慮,還牽引背後的價值和理念,不同的選擇帶來不同的報紙面貌,最顯而易見的例子是反戰派與好戰派傳媒的圖片選擇。

美聯社攝影記者Bill Hudson,拍下了黑人示威學生 Walter Gadsden被警察的犬隻咬住胸口的一刻,令人質疑警察使用過度武力。

這兩張照片,激發起美國的大多數人對人權運動投以同情和支持,緊隨而來的民意,促使美國的民選總統不得不下令重新檢討使用警犬的手則和鐵腕對付示威者的命令,民間的壓力和政府的回應均為當地的民權運動帶來正面的脾益。

一直擔當香港新聞攝影界橋頭堡的老牌英文報章,近年經常以沒有特色的大場面相片報導影響香港重大的新聞事件,除了是對前線攝影記者的羞辱,更是愧對香港的歷史,數十年後,沒有讀者希望千辛萬苦找到的舊新聞,卻只查看到一張人山人海的高位照片。圖片編輯的工作不只是隨便選一張照片那麼簡單,即使只是肇事人的頭像照也隱含角色身份和文化象徵,香港擁有出色的攝影記者,我希望圖片編輯不要放棄自己的權力和智慧,選擇出最好的照片,為香港留下真實的歷史印記。
(作者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主席)

圖:網上圖片
文:蕭文超

原文載於2014年8月31日 《明報》星期日生活

何家達﹕The Camera is mightier than the Sword

讀傳媒的人一定學過The pen is mightier than the sword這句話,出自英國作家Edward Bulwer-Lytton舞台劇Richelieu的台詞,文字的力量及其影響力有時的確比一把劍對他人造成更大的傷害。傳媒人以此為警惕,新聞報道要中肯,過得自己過得人,良心似乎是記者這個職業的必要條件之一,否則弄筆桿子為權力機關作宣傳喉舌,淪為政治工具則萬劫不復。然而在人人攝影和社交媒體大行其道的年代,恐怕我把句子改成The camera is mightier than the sword相信沒有人會反對。

柯達公司始創人George Eastman曾經說過:「We were starting out to make photography an everyday affair, to make the camera as convenient as the pencil.」現今還會用鉛筆的人,除了莘莘學子外,相信已經寥寥可數,但每人擁有至少一部具拍攝功能的智能電話則毫無懸念。外國一個走火警告標語寫到:「In case of fire, please leave the building before posting it on social media.」可窺見現代人沉迷社交媒體的程度。

在社交媒體一日千里的今天,以照片傳播資訊老早不再是傳媒人獨享的專利,只要在facebook設立一個fan page專頁任何人都可以自稱記者,拍張照片寫點似是而非或是感情氾濫的文字呃吓like,這才發現原來當記者這麼容易。

把涉事者的樣貌公諸大眾

一些人氣網民的status引起廣大迴響後,普通市民發現原來自己也具備當記者的本能,爭相模仿將生活中各種自己看不順眼的事拍照然後放上網供朋友討論/聲討/恥笑/批判一番,於是年輕人在地鐵不讓座、司機泊車無公德心、街頭攝影變成變態佬影女等等的照片和短片每天充斥網絡,人人當起法官,道德高地恐怕早已出現人滿之患。

網民拍攝的照片一般不會考慮對被攝者的指控是否合理,由於其目的是把涉事者的樣貌公諸大眾,故此不會把照片中的主角樣貌遮蓋,這做法是徹底的網上公審而非理性討論。

網民拍攝的照片一般不會考慮對被攝者的指控是否合理,由於其目的是把涉事者的樣貌公諸大眾,故此不會把照片中的主角樣貌遮蓋,這做法是徹底的網上公審而非理性討論。

傳媒一般在處理涉及刑事案件的新聞中,因為要顧及警方在調查案件時要經過認人程序,才能將認人結果呈上法庭作為證供,疑犯未正式在法庭受審前,報章都會在照片上打格仔遮去疑犯樣貌,以確保疑犯在法庭上能避免因在媒體上曾經曝光而被陪審員先入為主地被咬定為犯案者的機會。然而網民上載的照片旨不在尋求事件真相,很容易淪為宣泄個人情緒的途徑,是相當危險的行為。

紀實攝影從事實與真相出發,講求真實性、歷史記載性,是真實事件的直接呈現,紀實攝影一旦脫離「真」的這個字,意義就大大打了折扣。曾擔任Sunday Times編輯的英籍記者Harold Evans曾經說過:「The camera cannot lie, but it can be an accessory to untruth. 」這句說話放在今天的社會實在是當頭棒喝。攝影記者作為紀實攝影的中堅分子,除了關心能否拍到好的照片之外,最緊張的就是聲譽,一旦從事弄虛作假「篡」改照片,名聲臭了就等於事業生涯的終結。故此老牌傳媒向來對員工的職業操守有嚴格要求,貞節牌坊等於搵食架生,這條底線毫釐不能退讓。

攝影記者操守指引

美國國家攝影記者協會(National Press Photographer Association)的網頁上載有操守指引,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亦有制定類似指引供行家參考,其目的在於鼓勵攝影記者時刻以最高專業水準為依歸,在社會中擔任如實紀錄歷史的角色。其中一條指引是這樣寫的:Be complete and provide context when photographing or recording subjects. Avoid stereotyping individuals and groups. Recognize and work to avoid presenting one’s own biases in the work.

消費影像的行為幾乎毫無成本,鏡頭所向之處隨時可以製造話題,公共空間已經變成道德審判的最好場所。當操控影像的權力散落在每個尋常百姓的手中時,或許已經沒有人再關心市民與專業攝影記者之間的分野,然而還原社會真相仍是記者的基本責任,攝影是兩面刃,視乎用在什麼人手中。

(作者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執委)

文:何家達

圖:網上圖片、何家達

編輯:蔡曉彤

原文載於2014年7月19日 《明報》星期日生活

《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

一般情況

《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2000年6月7日定稿

我們的理念
我們確信言論自由是一項基本人權;
我們確信新聞自由是言論自由的具體呈現,獲基本法保障。
我們確信新聞從業員應竭力維護新聞自由,以公眾利益為依歸。
我們確信新聞從業員須遵循真實、客觀、公正的原則;
我們認為傳媒機構擁有者及新聞行政人員,更有責任鼓勵和要求員工信守 這些理念。

閱讀全文 《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

viewfinder : find a view -「防火防盜防記者」

viewfinder : find a view -「防火防盜防記者」

原文刊 2014年7月6日-明報

文:蕭文超
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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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遊行結束後,上千名示威者於遮打道靜坐預演「佔中」,警察如臨大敵取消休假調派人手增加當值數目,借用警校充當拘留中心,警民關係組亦預先在遊行前與各大傳媒打好關係,重申警方尊重新聞自由。然而,待活動正式上演,警員宣佈示威者違法,之後亦以影響清場工作為由,要求記者離場,雙方關係無可避免再受到考驗。

警方清場總是傾向把記者和示威者共同當作「被清」的目標,錯誤想像警媒關係互相合作處理混亂,因此一但混亂發生警察首先邀請記者配合,若記者拒絕便動輒以抬離、拘捕等手段恐嚇記者,又以為在老遠的現場設立一個「記者區」便是協助傳媒採訪,然後在現場派出一批傳媒聯繫隊伍,便算盡了力與傳媒溝通。但說到尾,其實只是覺得記者「阻頭阻勢」,影響他們工作。

一般來說,在採訪混亂多變的複雜環境時,大部分記者行家都不會步入警方安排「記者區」。這並不是他們好勇鬥狠不怕推撞,而是因為記者拒絕以警察安排好的角度和場景去拍攝和報道。傳媒在示威現場的角色像球場上的球證,他們存在目的就是如實紀錄現場發生的情況,不問立場,讓更多不在現場的大眾市民知悉社會事件。所以他們不能「乖乖地」完全服從任何一方的安排,此舉除了保障示威者不會因警權過大而受傷害,亦同時確保警察行動是合乎制約。一旦所有示威者或警員全部離開新聞現場,記者自然也不會繼續留守阻礙公眾地方了。

不知內情的公眾,眼見攝影記者總是蜂擁圍著抬人的現場,便覺得記者在「爭先恐後、互相推撞」,很混亂很危險。其實,專業的攝影記者面對這種情況,雖然人多混亂,但往往「亂中有序」,進退有度,不會影響現場環境。

首先攝記會各自憑判斷,佔據有利位置,遲來者只能向人「借位」,不會擋在先來者之前;還有大家會盡量不遮擋其他人的鏡頭,更莫說出手拉扯他人務求搶位的行為,更為行內不恥;其次是攝記總會與目標人物保持一定距離,當警員和被抬人士向攝記走近,一排攝記亦會保持隊形、慢慢向後移動,這樣鏡頭才可保持同一焦距,又不會遮擋旁人的攝影機,所以理應不會出現「記者為影相而阻礙清場/救援」的場面。一旦失去有利位置無法拍攝,亦只能事後自認倒楣或技不如人,不會突然衝前遮擋著全世界的鏡頭,干擾現場。

示威者手牽手坐在馬路的照片看來簡單,實際是攝影師從幾層警察人鏈中攝位所得。

其實警察以「搞事分子」的態度對待傳媒,亦未必事出無因。近年在新聞現場突然湧現了一大批民間新媒體記者,他們並非專業的全職攝記,未必懂得傳統傳媒行內的「潛規則」,亦不會與一大排攝影記者一同走位、保持距離當觀察者。但他們亦同樣手持記者證,可以出入警察封鎖區。雖然很多這些「民媒」表現優秀,但亦有部分人只屬義務工作,並無專業責任。他們可以借採訪之名,深入警察限制的禁區進行示威活動;或者在拍攝採訪時,抱著一腔熱血走到最前,令一早佔了有利位置的攝影記者無法拍攝,一旦出現這情況,上文所說的「隊形」勢必被打亂,攝記的鏡頭被阻擋,唯有四散走位,愈走愈前,令情況更為混亂。偶然更有示威者一人分演多角,有時是記者,有時是示威者,一路影相拍片,一路指罵警察,過份介入事件和持強烈個人意見在傳媒行業內等於觸犯「天條」,一旦參與其中更是「掛羊頭賣狗肉」,以言論自由包裝自己的政治取態,以新聞自由當成自己的免死金牌。

雖然如此,我們不應負面地對看「民媒」湧現的現象。本港傳統的新聞機構或多或少有向商業和政治依靠攏的傾向,這是新聞行業存在的自身問題,傳媒以最大眾為傳播對像,版面亦有限,往往不會報道少數議題,民間媒體正正彌補這些不足。本著大眾對  尊重知情權的共識,「民媒」正是一同為新聞自由努力的同路人,互補不足、共同努力。

不過,值得擔心的是香港越來越中國化,連近年香港政府對記者的態度似乎也有與內地接軌的趨勢。內地官場一直有「防火防盜防記者」的說法,為了控制輿論,需要把記者當成火災隱患、當成盜賊一樣預防對待。假如採訪時出現的混亂的次數愈見頻繁,警方就更有理由以種種限制來留難記者。「民媒」過於濫發自製的「記者證」,的當是新聞現場湧現大批「新手」的原因之一。最近有傳媒留意到有以激烈手法見稱的政治團體,因為自行營辦網上新媒體,故亦自製了一批「記者證」給部分非常出位的示威常客,情況亦令人關注。記者證可以自由出入警察所設的限制區域,是多年來傳統媒體的自律所得獲得的信任,如果部分 「民媒」自詡 「記者大晒」的心態去破壞行業的工作時必須中立的專業操守,最終迫使政府放棄對傳媒的信任,這只會影響傳媒監察政府的能力,得益的是誰顯而易見。

警察執法期間若沒有傳媒監察或會捐害示威者的權利

(作者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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