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wfinder : find a view -「防火防盜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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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 7月6日-明報

71遊行結束後,上千名示威者於遮打道靜坐預演「佔中」,警察如臨大敵取消休假調派人手增加當值數目,借用警校充當拘留中心,警民關係組亦預先在遊行前與各大傳媒打好關係,重申警方尊重新聞自由。然而,待活動正式上演,警員宣佈示威者違法,之後亦以影響清場工作為由,要求記者離場,雙方關係無可避免再受到考驗。

警方清場總是傾向把記者和示威者共同當作「被清」的目標,錯誤想像警媒關係互相合作處理混亂,因此一但混亂發生警察首先邀請記者配合,若記者拒絕便動輒以抬離、拘捕等手段恐嚇記者,又以為在老遠的現場設立一個「記者區」便是協助傳媒採訪,然後在現場派出一批傳媒聯繫隊伍,便算盡了力與傳媒溝通。但說到尾,其實只是覺得記者「阻頭阻勢」,影響他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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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在採訪混亂多變的複雜環境時,大部分記者行家都不會步入警方安排「記者區」。這並不是他們好勇鬥狠不怕推撞,而是因為記者拒絕以警察安排好的角度和場景去拍攝和報道。傳媒在示威現場的角色像球場上的球證,他們存在目的就是如實紀錄現場發生的情況,不問立場,讓更多不在現場的大眾市民知悉社會事件。所以他們不能「乖乖地」完全服從任何一方的安排,此舉除了保障示威者不會因警權過大而受傷害,亦同時確保警察行動是合乎制約。一旦所有示威者或警員全部離開新聞現場,記者自然也不會繼續留守阻礙公眾地方了。

不知內情的公眾,眼見攝影記者總是蜂擁圍著抬人的現場,便覺得記者在「爭先恐後、互相推撞」,很混亂很危險。其實,專業的攝影記者面對這種情況,雖然人多混亂,但往往「亂中有序」,進退有度,不會影響現場環境。

首先攝記會各自憑判斷,佔據有利位置,遲來者只能向人「借位」,不會擋在先來者之前;還有大家會盡量不遮擋其他人的鏡頭,更莫說出手拉扯他人務求搶位的行為,更為行內不恥;其次是攝記總會與目標人物保持一定距離,當警員和被抬人士向攝記走近,一排攝記亦會保持隊形、慢慢向後移動,這樣鏡頭才可保持同一焦距,又不會遮擋旁人的攝影機,所以理應不會出現「記者為影相而阻礙清場/救援」的場面。一旦失去有利位置無法拍攝,亦只能事後自認倒楣或技不如人,不會突然衝前遮擋著全世界的鏡頭,干擾現場。

示威者手牽手坐在馬路的照片看來簡單,實際是攝影師從幾層警察人鏈中攝位所得。

其實警察以「搞事分子」的態度對待傳媒,亦未必事出無因。近年在新聞現場突然湧現了一大批民間新媒體記者,他們並非專業的全職攝記,未必懂得傳統傳媒行內的「潛規則」,亦不會與一大排攝影記者一同走位、保持距離當觀察者。但他們亦同樣手持記者證,可以出入警察封鎖區。雖然很多這些「民媒」表現優秀,但亦有部分人只屬義務工作,並無專業責任。他們可以借採訪之名,深入警察限制的禁區進行示威活動;或者在拍攝採訪時,抱著一腔熱血走到最前,令一早佔了有利位置的攝影記者無法拍攝,一旦出現這情況,上文所說的「隊形」勢必被打亂,攝記的鏡頭被阻擋,唯有四散走位,愈走愈前,令情況更為混亂。偶然更有示威者一人分演多角,有時是記者,有時是示威者,一路影相拍片,一路指罵警察,過份介入事件和持強烈個人意見在傳媒行業內等於觸犯「天條」,一旦參與其中更是「掛羊頭賣狗肉」,以言論自由包裝自己的政治取態,以新聞自由當成自己的免死金牌。


雖然如此,我們不應負面地對看「民媒」湧現的現象。本港傳統的新聞機構或多或少有向商業和政治依靠攏的傾向,這是新聞行業存在的自身問題,傳媒以最大眾為傳播對像,版面亦有限,往往不會報道少數議題,民間媒體正正彌補這些不足。本著大眾對  尊重知情權的共識,「民媒」正是一同為新聞自由努力的同路人,互補不足、共同努力。

不過,值得擔心的是香港越來越中國化,連近年香港政府對記者的態度似乎也有與內地接軌的趨勢。內地官場一直有「防火防盜防記者」的說法,為了控制輿論,需要把記者當成火災隱患、當成盜賊一樣預防對待。假如採訪時出現的混亂的次數愈見頻繁,警方就更有理由以種種限制來留難記者。「民媒」過於濫發自製的「記者證」,的當是新聞現場湧現大批「新手」的原因之一。最近有傳媒留意到有以激烈手法見稱的政治團體,因為自行營辦網上新媒體,故亦自製了一批「記者證」給部分非常出位的示威常客,情況亦令人關注。記者證可以自由出入警察所設的限制區域,是多年來傳統媒體的自律所得獲得的信任,如果部分 「民媒」自詡 「記者大晒」的心態去破壞行業的工作時必須中立的專業操守,最終迫使政府放棄對傳媒的信任,這只會影響傳媒監察政府的能力,得益的是誰顯而易見。

警察執法期間若沒有傳媒監察或會捐害示威者的權利

(作者為香港攝影記者協會主席)


文:蕭文超

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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