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攝影記者協會、香港記者協會聲明
《端傳媒》攝影記者關學津(Anthony, Kwan Hok-Chun)上星期前往泰國曼谷採訪爆炸事件,原定昨日(2015年8月23日)乘搭泰航班機回港,但遭曼谷機場(Suvarnabhumi Airport)職員於關學津的手提行李中發現一件防彈衣,被指違反泰國相關管有武器規定,逐被當地警察拘留,並於今日較早時提訊。兩會對事件高度關注,並促請泰國當局,基於關學津只是因採訪而作出的保護措施而無意地觸犯有關規定,撤銷對該名攝影記者的刑事檢控,在尊重及便利記者採訪的前提下,酌情處理關學津的案件。
據了解,《端傳媒》已派攝影部主管前往泰國協助,經今早較早時間提訊後,被捕攝影記者獲准以10萬泰銖(約港幣2.1萬元)保釋,保釋期為12日,但被法庭扣起旅遊證件,期間不得離開泰國。
兩會會密切留意事件進展,並與《端傳媒》保持聯繫,盡可能提供所需協助。兩會尊重任何主權國家執行相應法律。然而,記者採用防彈衣、頭盔等裝備於採訪時自保是國際間慣常做法,而泰國2010年爆發的騷亂亦曾造成2名國際媒體記者死亡。由此可見,記者配備相關裝備是出於自保,並有其必要性,沒有任何危害泰國安全的動機。
外國記者協會泰國分會曾經向泰國當局查詢記者購買、管有、以及攜帶相關裝備的法規問題,然而多年來一直未得到有關當局明確指示。兩會促請泰國當局檢討及釐清外國記者在泰國採訪時,管有及攜帶防彈衣等裝備的指引,希望泰國當局能採取包容及體諒記者在採訪高危事件中面對的風險,並撤銷對關學津的刑事檢控。
事件發生至今已超過廿四小時,我們敦促港府全力協助該名攝影記者,爭取其盡快回港,並獲撤銷控罪。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香港記者協會
2015年8月24日